中国通讯社云南讯 www.cnatv.com.cn(记者永光华 通讯员马倩 刘根杰)一名患者因看病回家不便,竟将路边未拔钥匙的电动车“顺手牵羊”据为己有。这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在检察机关的审查下,却有了一个更显司法温情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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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元谋县检察院就王某某(化名)涉嫌盗窃罪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受邀参加听证。2025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医院住院治疗后,因一时心生贪念,将一辆停放在路边、钥匙未拔的电动车盗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623元。案发后,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主动带领民警指认藏匿地点,将电动车完好无损地交还。
听证过程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王某某的行为虽已构成盗窃罪,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有坦白情节,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不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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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经过独立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体现了对轻微犯罪者的教育挽救,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生动实践,我们完全同意。”
检察官
在采纳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检察机关最终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宣布决定时,承办检察官对王某某进行了深刻的训诫和教育:“解决困难不能以违法为代价。这次不起诉是法律给你的一次宝贵机会,希望你真正吸取教训,做一名守法公民。”
犯罪嫌疑人
王某某哽咽表示,对自己的一时糊涂后悔不已,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
检察官说法
“法律的目的是惩罚犯罪,更是教育人、挽救人。对于这种因一时困境触法、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的案件,我们不再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起案件也警示大众,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遇事应寻求合法途径解决。”
值班编辑:郇咏 责任编辑:阿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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