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南都N视频记者注意到,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公布一起醉驾案。司机李某醉酒状态下驾车,发生事故导致1人死亡。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
事故现场。
据悉,2024年,李某与朋友聚会饮酒后,不听劝阻,执意驾车。被酒精冲昏头脑的李某,在严重醉酒状态下(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7.6mg/100ml)驾车上路行驶,最终酿成惨剧。
行驶途中,他先后撞倒两辆电动自行车,随后又撞上路边护栏和树木,最终在道路中央翻车。这起事故导致1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2025年7月,法院最终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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