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消息,10月10日,证监会公告称,近日,证监会对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元成)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此外,*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同日晚间,*ST元成公告称,公司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根据正式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若后续收到处罚决定书,公司将申请停牌,交易所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
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ST元成 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具体包括: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收入及利润;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2022年利润;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针对相关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一、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49.91元罚款;二、对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三、对周金海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四、对姚丽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五、对余建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六、对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证监会指出,祝昌人作为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指使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拟决定对祝昌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该公司官网介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是一家以生态环境治理和园林景观建设为核心业务的综合性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大气与固废治理、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城乡规划、旅游规划设计及苗木种植养护等。
10月10日,截至收盘,*ST元成跌4.07%,报1.6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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