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毛阳 石前
前科累累的嫌疑人跨省落网却矢口否认罪行,一瓶被调换的矿泉水成为关键物证。襄阳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抽丝剥茧锁定盗窃事实,近日,被告人张卜(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10月10日,承办检察官张春玲介绍了案情始末。
今年2月12日元宵夜,襄阳某商业广场人流如织。20时许,5名被害人接连报警,称手机在逛街时被盗。视频监控显示,嫌疑人通过尾随方式,扒窃被害人放在外套口袋的手机。办案民警表示,嫌疑人穿深色衣服,戴黑帽子、蓝口罩,看不出面部特征。
侦查机关调取上百路视频,锁定嫌疑人轨迹,民警还在超市内发现关键物证。“店员反映一戴口罩的男子在超市购买矿泉水的过程中,将选好的矿泉水放回货架后换了另一瓶,因水被放置在货架最下层,自侦查人员到来之前,没有其他人触碰过。”承办检察官介绍。
技术人员从被嫌疑人触碰过的矿泉水瓶上提取到完整指纹,比中盗窃惯犯张卜。该犯罪嫌疑人曾因盗窃四度入狱,最近一次于2023年4月刑满释放。2025年2月21日,襄阳高新公安分局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月22日,呼和浩特警方将其抓获,并移送襄阳高新公安分局。5月28日,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庭指出,虽然被告人拒不认罪,但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闭环。张卜打车记录与电子支付时间,与五起盗窃案发生时间高度吻合。在关键物证方面,监控录像追踪黑衣男子到超市,矿泉水瓶提取指纹经鉴定与张卜指纹一致,而店员证言与店内监控共同证实,在侦查人员提取前无他人触碰此瓶。此外,五名被害人对作案者体貌特征的描述高度一致,均指向监控中的黑衣男子。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卜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介绍,张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9月19日,当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日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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