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诉求就是死刑,立即执行。”10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受害人家属胡女士处了解到,自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此前,法院曾口头通知他们,经批准案件第二次延期三个月,审限时间为10月20日。
胡女士表示,自案发后,自己的状态相当不好,昨天(10月9日)更是其逝去孙子的2岁生日,其内心悲痛不已,“我们强烈要求法院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判处廖某某死刑,立即执行。除了还我一家三口一份安息外,我也希望通过我们的案子警示所有人,防止不法分子用交通工具模仿廖某某的恶劣行为,导致悲剧频繁发生。”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10月2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致一家三口死亡,其中还包括一名快满一岁的婴儿。事后,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报,称当日18时42分,廖某某(男,20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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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另据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4月15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某在驾驶过程中于车内与他人发生口角,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三人死亡,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廖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各方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10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也致电了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接线人员表示,案件已转到相关的负责法官处,他们也不清楚进度,“所有的案子只要在法官手上,任何人是不能咨询、过问的。”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李静
编辑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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