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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梳子姐
10月7日,本来是法定休息时间,但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休息。
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他们开审李某诉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其中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辉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作为被告方出庭应诉。
市长作为政府的一把手,对行政决策负有全权责任,王永辉市长能够亲身参与到庭审中来,不仅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客观要求,也有助于体现官民平等的诉讼关系、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这一做法在许多地方都得到了贯彻体现。
其中,北京市起步比较早,2011年就启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3月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案件,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都应当出庭应诉,切实解决“告官难见官”“出庭不出声”等行政诉讼难题。
传统观念中,领导都是坐在主席台发号施令的,怎么可能进法院坐被告席呢?
于是,“告官不见官”成为行政诉讼面临的一大瓶颈和尴尬。
当老百姓鼓起勇气将政府告上法庭时,面对的却往往是代理律师或普通工作人员,真正的决策者隐身幕后,这不仅挫伤了人民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也使领导干部失去了直面矛盾、检视不足的宝贵机会。
市长走出办公室,坐到法庭上,其意义不止于个案正义,而是向全社会释放出鲜明信号,即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也必须接受法律检验;干部职务再高,在法庭上也只是平等的一方当事人。
把行政争议拿到法庭上进行平等对质,也是把行政决策置于阳光之下,把群众诉求放进制度笼子,用看得见的方式对权力进行监督和校验。
告官见官犹如镜鉴,映照出权力的谦抑与法治的尊严,这时决策者才会真正审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才会深刻理解“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深刻内涵。
时代变了,法治社会的要求也变了。
领导干部只有放下身段,与群众平等对话,才能听懂民间疾苦,感知百姓冷暖。
只有站在法庭上接受质证,才会懂得权力的边界在哪里,责任的重量有多重。
这种直面监督的勇气,恰恰是现代治理者最需要的政治品格。
法槌已落,回声悠长。
十堰这一幕,是我们国家法治进步的一个缩影,更是新时代干群关系重塑的新起点。
当然,市长出庭应诉不应成为新闻,而应成为常态,不应是个别领导的率先垂范,而应是所有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法治活剧”上演,需要更多领导干部从办公室走向法庭,从发号施令转向倾听辩驳。
这不仅意味着行政诉讼制度的成熟,更是巩固法治政府根基,增强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的实在举措。
愿更多市长、县长、局长勇敢地走进法庭,在被告席上完成一次自我革新。
希望每一次“告官见官”,都能成为政府公信力做加法的契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出庭、每一次判决中,触摸到公平正义的脉搏,收获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完-
笔不阿贵,文不奉承
yanbaoer2024
比较犀利的文我会发这个备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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