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丑书”大师都是书法大家,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清楚为什么会有“丑书”,书法为什么会被认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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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以文字为唯一载体的艺术创作,文字是表意的抽象符号,虽然出自自然事物,但是经过多次演变已经很难从自然事物中找到直接的参照,已经成为完全独立、系统的抽象符号,这就注定了书法的艺术美具有很强的抽象性,一个抽象艺术为什么会有美丑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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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的务实基因影响了对抽象艺术的理解,对于抽象的东西往往要寻找具象的参照,对于书法则习惯比照日常所见,比如建筑物、印刷体、美术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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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现当今的“丑书”大多是不够规范秀美的作品,就是因为当今书法不再拘束于俊秀,更主动背离规范。这是遵循艺术发展的基本规律,但是因为不同于人们的审美参照所以被认为是“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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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取代了书法的实用性,书法只能向着纯艺术的方向发展,更为强调个性化和创新性,在这样的大环境驱使下,突破传统束缚就成为当今书法破茧重生的不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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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书”的出现可以认为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且引领这股时潮的大多是已经声名显赫的书坛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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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行业想要发展,都必须要打破传统的规范和束缚,并且是由行业的领军人物去打破,因为这些人已经深刻理解传统的规范,所以知道传统规范当中的弊端和不足,才能够在深植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探索,让行业得以拓展并不偏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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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丑书”大师都曾在传统书法领域造诣颇深,赢得了一定的书坛地位,他们对传统书法的认知和理解独特且深刻,并且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所以他们的探索才能够引发深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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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有价值的突破,必然建立在深刻传承的基石之上。艺术的创新,绝非空中楼阁,它需要创新者首先成为传统的“知情人”与“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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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后来创作出被视为“丑书”的作品的大家们,无一不是在传统法帖中浸淫数十年,对楷则之精严、行草之流变有着深切体悟与高超掌控力的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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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其“入古”极深,他们才真正洞悉传统规范体系内部的精微与局限,明了其中哪些表现力已被充分发掘,哪些情感维度尚待开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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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种深植于传统的“底气”,赋予了他们的探索以明确的问题意识和清晰的方向感,使其“破坏”有所本,“创造”有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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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恰如孩童的涂鸦与大师毕加索晚期作品的表面相似性——前者是无意识的混乱,后者则是历经极度严谨的写实训练后,向着原始、本质与自由意志的自觉回归,其间隔着整个艺术修养的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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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大家们的“丑书”实验,亦是其艺术生涯进入“衰年变法”阶段的产物,是“绚烂之极,复归平朴”的哲学体现,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至高境界。他们的“丑”,是理性驾驭下的感性奔放,是法度内化后的精神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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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些“丑书”的制造者,因其在传统领域的深厚造诣与公认地位,他们的探索行为本身就具有一种权威的示范效应与深刻的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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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边界究竟何在?其现代性转化的可能路径有哪些?审美价值是否只能维系于单一的“优美”范式?这些关系书法未来发展的核心问题,需要十大书坛的领军人物用实际行动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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