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期间
酒醉驾案例曝光
“双节”假期
聚会、狂欢
可千万不能将安全
抛之脑后……
驾驶车辆
一滴酒精都不能碰
三明公安交警
严查酒驾
一刻都不停歇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9月30日至10月5日
全市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共143起
酒驾106起,醉驾37起。
01
案例曝光
01.案例
10月2日23时49分许,郑某驾驶无号普通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安市燕江南路刑侦大队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02.案例
10月2日22时41分许,李某驾驶号牌为闽GB***1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安市燕江南路刑侦大队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9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03.案例
10月3日20时35分,董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04.案例
10月3日20时16分许,王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沙县区建国路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05.案例
10月3日20时07分,柯某某驾驶闽GN***7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将乐县府前东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1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02
交警提示
1
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有人隔夜仍超标;
2
判断是否酒驾的唯一标准是检测数值,而非喝酒时间;
3
只要有驾驶行为,不论隔餐、隔夜,只要酒精超标就属违法;
4
安全驾驶不能侥幸,酒后必须充分休息,确保安全出行。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平安出行是每个人的心愿
酒后驾车
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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