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护职称评审中,学术不端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损害了行业的公信力,因此会受到多方面的严厉惩处。这些惩处措施涵盖了职称资格撤销、一定时期内限制申报、纳入诚信记录、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究等多个层面,个人利益、名誉受到极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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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及相关资格撤销
一旦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审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被查实,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职称将被立即撤销。如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部分地区明确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 如,青岛市中心医院撤销通讯作者鞠某的正高级职称聘任资格;临沂市人民医院撤销论文共同作者韩某某的副高职称聘任资格。
二、一定时期限制申报评审资格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医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根据国家《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申报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等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这期间不得申报。
一些医院对违规医护人员的处罚更为严格,如:
- 江苏省淮安市某医院刘某伪造数据,被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延缓聘任职称2年;
- 浙江省慈溪市某医院徐某某数据造假,取消其职称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晋升资格5年,取消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5年。
- 部分省份探索“职称申报终身负责制”,即使多年后发现问题,仍可追责。
三、记入诚信档案记录
职称评审中的学术不端行为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国家《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等存在违规行为的,其失信行为信息将造假者可能被纳入全国卫生诚信档案,影响职业生涯。对职业发展产生长期影响,在后续的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都可能因诚信污点而受到限制。
四、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追究
学术不端行为若情节严重,除了上述行业内的处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行政角度看,相关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违规者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如果学术不端行为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相关机构印章、伪造学历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刑事处罚。
虽然目前公开案例中因医护职称评审学术不端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相对较少,但随着监管的加强,这种趋势在逐渐增加,对违规者也将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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