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病历、制假造假就一定是偷换孩子吗?王律师:它们有共同指向
一直以来,针对正义网友质疑的涂改病历、制假造假行为,杜方始终坚持认为:涂改病历、制假造假就一定是偷换孩子吗?
对此,很多正义网友纷纷以不同形式予以回击。最终达成一致:涂改病历、制假造假的不一定是偷换孩子,但是,偷换孩子的一定会涂改病历、制假造假。总的感觉是,回击的频率很高,但是,回击的力度不够。
今天,拜读了广东王律师就此发表的文章。他把病历、假证等归为间接证据,认为大量异常且相互关联的间接证据,它们有共同的指向。
王律师在文中说,诸如床位号、新生儿记录、抗生素注射等大量系统性的关键信息的涂改、缺失、矛盾,绝非一句“管理混乱”可以概括。管理混乱产生的是随机、无规律的错误,而本案中杜方病历呈现出的特征却是“指向性、利己性的修改”,这强烈暗示了事后人为干预的痕迹。
也就是说,杜方涂改的病历,指向性很明显,进行的都是利己性涂改,并且带有明显的“事后人为干预的痕迹”。这种观点,正好契合很多网友的分析和猜测,杜方涂改的病历,绝对不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而是东窗事发后的补救措施。
王律师在文中说,人为办理虚假出生证明的行为,与“错换”的偶然性解释根本矛盾,却与“偷换”后需要为孩子办理合法身份的需求完美契合。这是一个强有力的行为证据,直接证明了当事人存在主动实施欺骗行为的动机和事实。
把王律师的话翻译成白话,那就是:杜方给郭威办理的假证假户,恰恰证明了这是他们偷换后给孩子办理合法身份的必然做法,也同时暴露了他们瞒天过海的动机。
王律师在文中说,何教授人为地割裂了这些证据群之间的内在联系,将病历问题孤立地归因于管理,将假证问题孤立地解释为户口需求。但证据法的精髓在于综合审查、联动分析。当假证假户能完美解释涂改病历的动机时,其证据价值是指数级增长的。
看看王律师的观点,那些还顽固地认为“涂改病历、制假造假就一定是偷换孩子吗?”的人,他们是不是和偷婴贼就是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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