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司法厅正式发布《关于收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问题线索的公告》,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公开征集线索,此举是落实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的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的关键举措。
为方便群众反映情况,省司法厅开通了多元化线索渠道。群众可直接拨打12345或 12348,也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等方式,向涉事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交线索,具体联系方式可查询公告附件。
公告特别明确,线索需包含机构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等核心信息,以便核查处理。
在线索处理方面,省司法厅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及相应证据材料。我们将按反映人意愿对人员信息和反映内容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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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公安 编辑: 钟 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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