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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涉及我区1家摊位、3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杨瑾经营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大葱噻虫嗪。购进日期:2025年6月4日。
(二)情况说明
经调査,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4日立案,2025年9月28日结案,该摊位经营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小寨农贸市场杨瑾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9.8元;3、罚款贰仟(¥2000.00)元。
二、西安市临潼区程串香日杂商店经营的紫健陕青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柠檬黄,生产日期:2024年9月1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4日立案,2025年9月28日结案。经营的紫健陕青茶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査,其经营的上述紫健陕青茶共5袋,已全部售出。该商店涉嫌销售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免予行政处罚。
三、西安市临潼区抗涛干菜店经营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大葱噻虫嗪。购进日期:2025年6月13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11日立案,2025年9月28日结案。该商店经营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査,其经营的上述大葱共8公斤,已全部售出。西安市临潼区抗涛干菜店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免于行政处切。
四、西安市临潼区行者街办鹭宾隆便利店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购进日期:2025年6月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8日立案,2025年9月28日结案。经营的香蕉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查,其经营的上述香蕉共10.5公斤,已全部售出。西安市临潼区行者街办鹭宾隆便利店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免于行政处罚。
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来源: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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