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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潜规则论》
盖闻:世有显规,载于典章;亦有潜则,行于无形。显规易避,潜则难防。今试论世道潜规则十余则,以明处世之要。
一曰:女子相誉,其心微异。纵誉及生母,亦存较衡。此非性恶,乃群居相竞之常情也。
二曰:寒门教子,苦育非宜。自堕尘寰,苦厄随形。所当授者,非凿险凿艰,乃临渊不惊之度也。
三曰:巾帼豪杰,忽作娇羞,必心有所属。此如金石遇磁,自然相引,情之所至,迹必显焉。
四曰:气度之华,非在珠玉。腹有诗书,目有山河,临变不怵,方为真气象。昔叔敖三黜而不愠,此之谓也。
五曰:守正循规,难致千金。非常之利,必待非常之人。陶朱公三徙成名,岂拘常法耶?
六曰:妇人直觉,近乎先知。此非玄妙,乃积年察言观色之智,化为本能耳。
七曰:抑郁难舒,奔跑可解。十裏疾行,汗透重衫,则郁结随汗而泄,胜于汤药。
八曰:月入万钱与五万之距,看似五倍,实逾十倍。盖用度有定,余资倍增。故谋生当思破局,勿守残局。
九曰:见喜于人,其技易修;招妒于众,其道难臻。昔屈子行吟泽畔,群小诋毁,正见其志洁行廉。
十曰:庠序之教,可启民智,难破天堑。若果跃龙门如反掌,则阡陌早无白丁。
十一曰:破家之由,非在脍炙,而在盲进。石崇金谷园颓,岂因饮馔?乃不知止足故也。
十二曰:利之所在,规之所生。既得利者,常为立法之人。此犹弈者自制棋枰,永握先手。
十三曰:慧极必孤,非乏交游之能,实厌周旋之伪。老子谓“众人熙熙,我独泊兮”,此谓也。
统而论之:潜规则者,似水潜流,载舟覆舟。智者察之以为镜,愚者溺之以为渊。昔张子房圯上受书,非但学兵法,更学观世之道。愿今人亦能:识潜流而不随波,知世故而不泥古。秉烛照幽微,持正守本心。如此,则潜规则虽众,焉能困凌云之志哉?
太史公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识此十五则,如持利刃剖世相,秉明烛照幽庭。然终须谨记:用智不若用仁,察机贵在守正。此乃千古不易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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