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推送一篇自媒体文章,标题叫做《冒着被骂的风险替信访说句话:不要苛求信访解决所有的问题》,有朋友让我谈谈看法。
初看标题,似乎挺“唬人”的,但越往下读,越觉得内容乏善可陈。无非是重复那些老调:信访是法定程序之外的“兜底”机制,不是万能“许愿池”;信访工作中常常遭遇缠访闹访,压力大、难处理等等。这类论调,与前阵子某些自媒体抱怨“12345是许愿池”“12345工单压垮基层”如出一辙。
这些话,站在信访工作者的立场,似乎有些道理,但又失之偏颇。今天,我也想从我的视角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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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到底是干什么的?
信访是我国特有的民意反映和纠纷调处机制,长期以来在沟通政府与群众、化解基层矛盾方面发挥着桥梁作用。《信访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了“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与旧的《信访条例》相比,现行条例弱化了信访的“权利救济”色彩,更强调依法分类处理、调解优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感受到,以往那种“谁闹谁有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现象正在逐渐消失。这正是信访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的体现。
所以说,“信访解决所有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信访解决的是合理诉求。假如真有地方能做到“事事信访皆可解”,那反而说明分类处理机制尚未真正落地。
二、信访工作真的越来越难了吗?
那篇文章中提到,他有一位做信访工作的朋友,“最怕遇到有理却解决不了的诉求”。这种情况是否存在?确实有可能。比如一些教育培训机构突然关门,家长退费无门,相关单位引导走司法程序,作为消费者基本没人愿意去法院,都希望能将法人“抓捕归案”,让他将钱拿出来。再比如工程款拖欠、某些历史遗留问题等,处理起来确实复杂。
但除去少数客观限制,大多数合理诉求其实是有渠道化解的。哪怕是跨部门、跨地区的难题,也可以通过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包案等方式推动解决。更何况,信访系统本身就有“化解率”的考核要求,初次信访和重复信访都有相应的督办机制。
如果像文章中所说,某些信访干部因为“解决不了问题”而感到无力甚至哭泣,在我看来,要么是情绪宣泄,要么是工作方式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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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缠访闹访,真的是常态吗?
作者反复强调工作中遇到大量“老信访户”“无理缠访”,字里行间透露出疲惫和抱怨。但我想说,哪怕你心里真的这么想,写成文字公开发布,并不合适。
接访,只是信访工作中非常小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最表层的一环。除了接访,还有督查督办、网信办理、复查复核、巡视巡查等机制。每年还会有多项专项治理行动,系统性推动矛盾化解。把“信访”简单等同于“接访”,本身便是误解。
再说,所谓“缠访闹访”是否真的那么多?有没有反思过,是不是工作没做到位?甚至,“无理诉求”的认定是不是经过了严谨流程?这些都需要打一个问号。
四、考核,到底是在考什么?
文章作者抱怨,年度考核指标压得人“喘不过气”,称每一个指标背后都是“材料写穿”的结果。这种描述,在我看来有些夸大其词。
信访考核的本质是推动真实化解,而不是堆砌材料。如果是临考核前才开始“补材料”“凑分数”,那恰恰说明平时工作没做实。就我个人感受,只要日常工作做得扎实、流程规范,根本不必为考核焦虑。
反倒是一些信访人,偶尔会以“考核压力”为筹码,提出不合理要求。比如明知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就威胁“要去某某地方反映”,试图施加压力。这种现象虽不普遍,但也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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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我从不否认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棘手的事、难处理的诉求。但不会有人要求“化解一切”,更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接受所有诉求。
恰恰相反,我认为信访工作是一项极具专业要求的工作。它需要法律知识、政策理解能力、心理沟通技巧,甚至应急处理与协调能力。可以说,优秀的信访干部都是“全能型选手”。
信访不是“问题终点站”,而是社会矛盾调解系统中的一环。它不能包治百病,但它的存在,意味着很多人仍愿意相信制度、愿意通过正式渠道解决问题。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守护这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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