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是哪一年几月几日
1937 年 12 月 13 日: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坐标与永恒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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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前事,惕惕后人。” 每年 12 月 13 日,南京城都会响起凄厉的防空警报,行人驻足默哀,车辆停驶鸣笛,以国之名缅怀 80 余年前在浩劫中遇难的 30 多万同胞。这个被永远镌刻在民族记忆中的日子 ——1937 年 12 月 13 日,是侵华日军攻陷南京后开始实施大规模屠杀暴行的起点,更是人类文明史上无法抹去的黑暗印记。深入回溯这段历史,不仅是为了明确一个时间坐标,更是为了解码历史真相背后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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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定格:1937 年 12 月 13 日的浩劫开端
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并非偶然发生的战争惨剧,而是日本军国主义扩张战略下的必然恶果。1937 年 7 月 7 日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全面侵华,迅速占领华北大片土地,并将战火烧向华东地区。11 月 12 日上海沦陷后,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指挥十万大军直扑国民政府首都南京,企图通过摧毁中国的政治中心瓦解中国人民的抵抗意志。
1937 年 12 月 13 日,日军攻陷南京城,这座有着千年历史的古都随即陷入地狱般的浩劫。从这一天开始,日军在南京及附近地区展开了长达 6 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伴随大规模强奸、纵火和抢劫等暴行。据 1946 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查证,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中国平民和战俘总数超过 30 万人,平均每 12 秒就有一名同胞惨遭杀害,其杀戮规模之巨、手段之残忍,震惊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12 月 13 日作为南京大屠杀的开端,并非暴行的终点。从城破之日起,日军的暴行遍布南京城的每一个角落:紫金山下的尸骸堆积如山,秦淮河畔的血水染红河水,中华门城墙上的弹孔与墙下的尸体形成惨烈对照。直到 1938 年 1 月下旬,日军宣布 “恢复秩序”,这场浩劫才逐渐平息,但留在南京土地上的创伤早已深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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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铁证如山:不容篡改的历史真相
80 余年来,尽管日本右翼势力多次试图否认、美化南京大屠杀史实,但大量无可辩驳的证据早已将这段历史钉在耻辱柱上。这些证据横跨文献记载、实物遗存、幸存者证词等多个维度,共同构筑起无法撼动的历史真相。
文献史料中,来自不同阵营的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侵华日军士兵的日记是暴行的直接佐证:第十六师团士兵东史郎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 1937 年 12 月 13 日后 “用刺刀刺杀俘虏”“焚烧平民房屋” 的暴行,直言 “南京变成了屠杀场”;第十军士兵永富博道的日记则记载了 “射杀逃跑的中国人”“抢夺财物” 的具体经过。国际人士的记录更具公信力,德国商人约翰・拉贝在《拉贝日记》中以第三方视角,记录了日军从 12 月 13 日起的暴行细节,他在 12 月 15 日的日记中写道:“日军在街上随意开枪杀人,行人像兔子一样倒下”,这部日记成为南京大屠杀的重要文献证据。此外,美国传教士明妮・魏特琳的《魏特琳日记》、英国记者田伯烈的《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等,均详细记录了日军的屠杀行径。
实物遗存与影像资料则为历史提供了可视化证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万人坑遗址中层层叠叠的白骨无声诉说着当年的浩劫,其中既有成年人的遗骸,也有婴幼儿的尸骨,不少骨骼上还留存着刀砍、枪击的痕迹。馆内珍藏的日军军刀、弹壳、焚烧后的房屋构件等文物,都是暴行的直接物证。同时,当时留在南京的国际人士拍摄的影像资料,以及战后发现的日军随军记者拍摄的照片,清晰记录了日军屠杀平民、抢劫财物的场景,成为无法辩驳的视觉证据。
幸存者的证词更是活者的历史见证。尽管随着时间推移,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数量不断减少,但他们的口述历史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记忆。幸存者李秀英在 1937 年 12 月 19 日被日军刺伤 37 处仍侥幸存活,她的证词详细描述了日军入室施暴的经过;幸存者夏淑琴在 12 月 13 日当天失去 7 位亲人,她对日军杀害家人、刺伤自己的记忆刻骨铭心。这些幸存者的亲身经历,让冰冷的数字转化为一个个鲜活的悲剧,成为驳斥历史虚无主义的最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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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视野:人类文明的共同反思
南京大屠杀不仅是中国的民族创伤,更是对人类文明的严重践踏,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与持久反思。早在 1937 年 12 月,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分会就多次向日本当局递交抗议书,指出日军 “对平民的屠杀超出了战争的一切界限”。1943 年,美国《时代》周刊以 “南京的悲剧” 为题刊发特稿,将日军暴行公之于众,引发全球关注。
战后的国际审判更是对南京大屠杀暴行的正式追责。1946 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开庭,经过两年多的审理,最终认定 “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 20 万人以上”,同时指出 “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焚烧、投入长江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尸体计算在内”。1947 年,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松井石根、谷寿夫等战犯进行审判,判决书中明确认定 “日军于南京屠杀我同胞 30 余万人”,松井石根、谷寿夫等战犯被依法判处死刑。这些国际司法判决,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南京大屠杀的史实,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如今,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记忆已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遗产。2015 年 10 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明确指出这些档案 “构成了东亚历史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证了人类在极端环境下的韧性与勇气”。这一举措意味着南京大屠杀不仅是中国的历史记忆,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历史遗产,守护这段记忆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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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史为鉴:铭记与前行的时代意义
2014 年 2 月 27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 12 月 13 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这一天,国家都会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这一制度设计的背后,蕴含着深刻的时代意义。
设立国家公祭日,首先是为了守护历史记忆。正如人民论坛网评所言:“历史记忆需要时常擦拭、民族精神需要时常检阅。” 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内,“300000” 这个数字被镌刻在黑色的花岗岩墙上,每个数字都代表着一条逝去的生命。国家公祭仪式上,青少年代表朗诵《和平宣言》,社会各界人士敬献花圈,这些仪式化的纪念活动,让年轻一代得以触摸历史温度,确保这段历史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被淡忘。
更重要的是,铭记历史并非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更好地珍爱和平。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告诉我们,和平从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争取和守护的。今日之中国,早已不是 1937 年那个任人欺凌的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国防实力日益强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越是发展进步,我们越要铭记 “落后就要挨打” 的教训,越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国家公祭日所传递的,正是 “以史为鉴、珍爱和平” 的核心诉求,它提醒着我们,和平是人类共同的追求,任何践踏和平的行为都将遭到历史的唾弃。
对当代人而言,铭记南京大屠杀历史更意味着责任与担当。在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的今天,我们更需要从历史中汲取力量。对个人而言,要铭记民族创伤,传承爱国精神,将个人奋斗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对国家而言,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同时增强综合国力,以强大的实力守护和平;对国际社会而言,要以南京大屠杀等历史悲剧为警示,加强国际合作,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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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历史照亮未来,和平薪火相传
1937 年 12 月 13 日,这个刻满伤痛的日子,早已超越了单纯的时间标记,成为中华民族铭记苦难、守护和平、奋勇前行的精神坐标。30 多万遇难同胞的生命,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战争的残酷与和平的珍贵;无数国际人士的正义之举,让我们看到人类文明的良知与底线;幸存者的坚守与传承,让我们懂得记忆的力量与责任的重量。
如今,秦淮河畔的硝烟早已散尽,南京城已焕发出勃勃生机,但那段历史永远不能被遗忘。设立国家公祭日,不是为了沉湎于过去的伤痛,而是为了以史为鉴开辟未来;铭记南京大屠杀,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凝聚珍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共识。
正如每年 12 月 13 日响彻南京城的警报声,它既是对遇难同胞的深切悼念,也是对世人的郑重警示:唯有铭记历史,才能避免悲剧重演;唯有珍爱和平,才能让文明永续;唯有团结奋进,才能让中华民族在复兴之路上坚定前行。这,正是 1937 年 12 月 13 日这个特殊日子留给我们的永恒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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