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的西安,年味渐浓。准新郎刘某陪着女友走进市中心的知名金店,柜台里的黄金首饰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他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婚礼挑选 “三金”。
女友的目光很快锁定了一款古法金手镯,店员立刻介绍:“这是25克的足金镯,标价1.6万,老师傅手工錾刻的,特别适合做婚镯。”
刘某见女友喜欢,当即示意店员取出。没等店员伸手协助,他已经拿起手镯握在掌心 —— 想试试这承载心意的首饰究竟有多重。
可刚稍一用力,就听见细微的 “咔” 声,原本圆润的镯身瞬间凹陷变形,精致的纹路拧成了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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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的脸色瞬间变了,连忙叫来店长:“这款是厚壁空心的999‰足金镯,质地软得很,经不起这么捏。”
店长给出两个方案:要么按1.6万元原价买下,要么赔偿1700元修理费。
“我就是想掂量下,没人说不能碰啊!” 刘某又急又气,双方争执不下,最终不欢而散。
本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没想到一周后,刘某收到了法院传票。金店将他告上法庭,索赔5000元损失,理由是变形的手镯已无法正常售卖,只能作为金料回收。
“按起诉时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价算,残值最多1.1万,差额就是我们的损失。” 金店代理人在诉状中写道。
接到传票的刘某彻夜难眠,反复回想当天的情景:“要是店员提前说这是空心的,我肯定不会这么拿。” 他特意咨询了律师,得知金店作为专业经营者,有义务告知商品特性并提供试戴指导。
带着这份底气,他在庭审时据理力争:“金店未尽到提醒义务,不能让我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的审理揭开了事件的关键。承办法官当庭核查证据:手镯确实是999‰足金厚壁空心工艺,这类饰品因纯度高、结构特殊,确实极易变形。而金店未能提供监控或证言证明,店员曾提前告知手镯属性及试戴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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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责任的认定要看双方过错。” 法官在庭审中释法,刘某作为成年人,应当知晓黄金质地柔软的常识,贸然用力捏握存在主要过错;但金店未履行提醒义务,同样存在疏忽。
至于损失金额,金店主张 “只能回收” 的说法缺乏依据 —— 专业鉴定显示,手镯仅为轻微变形,修复后仍可销售,参照行业工费标准,实际损失应为1700 元。
最终判决下来:刘某承担 80% 责任,赔偿1360元;金店承担20%责任。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刘某松了口气:“该我担的责我认,法律给了公正的说法。”
金店负责人也表示服判:“这事给我们提了醒,服务细节确实得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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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金手镯变形纠纷为消费者与商家留下了值得深入思考的启示。
对消费者:试戴高价贵金属饰品(或别的高价商品)时需提高警惕。建议提前确认试戴规则,避免自行试戴损坏;选择在店员指导下完成试戴,主动了解商品特性。
对商家:应履行告知义务,明确标注材质、工艺及试戴风险,并主动提供协助(如店员佩戴指导)。若发现顾客操作不当,需及时提醒,避免因未履行提示义务担责。
贵重商品交易需建立在充分沟通与风险共担基础上。消费者理性试戴、商家规范服务,才能减少纠纷,维护消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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