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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
台风“桦加沙”来袭
多地做好防御准备
然而
有人却要迎风而上
这两天
一条“两名女子和一名儿童
在海边追风被巨浪盖倒”的视频
在网上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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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
有两名女子带一名男童追风自拍
结果被数米巨浪盖倒

9月25日下午
香港警方搜集证据和部署后
拘捕了视频中的两名女子
为男童的母亲和母亲的朋友
分别为印度籍、斯里兰卡籍
香港警方在西区警署
当晚就“疏忽看管儿童”事件
召开案情简报会
西区警区总督察(刑事)张蔚珊表示,警方留意到9月24日网上社交媒体上的一段短片,片中所见有两名成人带着一名男童去到港岛南区海怡半岛岸边观浪。其间大浪汹涌,其中一名成人手持手机与男童自拍。
突然,岸边涌起数米高巨浪,两名成人连同男童走避不及,被冲上岸的巨浪盖倒在地。幸好大浪退去后3人并没有被卷到海中,并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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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警区总督察(刑事)张蔚珊透露警方拘捕行动细节。(图片来源:香港警方)
张蔚珊表示,警方十分重视案件,随即追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迅速锁定了两名涉案成人身份。
9月25日下午,西区刑事部探员采取拘捕行动,在位于香港仔的一个住宅单位拘捕该两名涉案人士,两名人士均为非华裔女子,其中一名为男童的母亲,另一名为母亲的朋友。两人都持有香港身份证。警方在拘捕行动里,在同一个单位内找到事件中的男童,年龄8岁。男童已被送往医院检查,初步见到男童手脚都有明显的擦伤。
张蔚珊强调,香港特区政府在“桦加沙”袭港前已经通过不同媒介劝告市民在打风期间不要追风逐浪,但仍有市民不听劝告。这次事件,我们见到有家长明知危险仍带子女进行高风险活动的行为,这些罔顾儿童安全的行为系会触犯“疏忽看管儿童罪”,违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
警方强烈谴责有个别人士于极端天气下,带同年幼小童到岸边观浪的不负责任行为。在强风吹袭加上大浪出现时,成人都未必能抵挡风浪带来的冲力,更加难以照顾同行的小朋友,严重危害小朋友的安全。警方会继续调查其他类似事件以及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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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表示,警方会继续调查类似事件,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图片来源:香港警方)
另外,根据《泳滩规例》,任何人进入已关闭的泳滩,即属违法,可被检控,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及监禁14日。警方在昨日(9月24日)十号飓讯号生效之下,接报有泳客仍进入屯门黄金泳滩游泳,警方将进行进一步调查,不排除检控相关人士。
来源:新闻坊综合南方都市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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