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淄博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宋振波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0
分享至



据“山东高法”9月25日消息,9月25日上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淄博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宋振波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受贿罪

2003年1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宋振波利用担任淄博市周村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临淄区委副书记,齐鲁化学工业区工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临淄区委书记,淄博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用地、政策扶持、贷款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899万余元。

二、滥用职权罪

2021年上半年,被告人宋振波任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在明知某民营企业股权评估价值虚高的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由淄博市属国有企业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该民营企业股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振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振波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山东高法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树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中国山东网 incentive-icons
中国山东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管
122760文章数 15797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