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季度论坛(2025第三季度)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本期的主题是“十五五”推动价格水平回到合理区间的政策路径,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高培勇做主题分享。他认为,当前价格低迷的核心症结并非简单的供需失衡,而是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变化导致的预期转弱。消费疲软与价格下行,更深层次地反映了社会预期由收入分配制度所决定的深刻变化。高培勇特别强调,宏观经济分析必须超越传统供求框架,纳入“预期”作为关键变量。忽视疫情后消费者因预期改变而进行的结构性调整,将难以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的复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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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演讲全文:
今天的宏观报告以小见大,由价格水平分析入手透视整个宏观经济运行格局,我试着把主要观点做个归纳。
1、价格信号很重要,集中反映了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2、当前的价格信号显示中国的经济运行仍然处于底部调整阶段,价格需要回归到正常轨道,这个正常轨道瞄准的是2%的物价上涨速度,而且把2%定位为努力实现的目标,而不是控制目标。
4、3个10万亿,第一个10万亿给居民个人,第二个10万亿通过置换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欠债而给企业,第三个10万亿是用于保证住房的补贴。这几个方面的观点是不是契合这份报告的主要思想,大家可以做分析。
从我们的角度看,当前PPI持续低迷,毛振华用的是35个月,实际我们那天讨论时是36个月持续低迷,CPI在0%附近徘徊,差不多30个月,对宏观经济分析来讲的确是个值得特别关注的矛盾现象。因此,我以为这份报告对于我们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特别是前瞻“十五五”中国宏观经济走势是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但是这份报告的政策建议要付诸实践,我认为,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更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第一个问题,价格的持续低迷,原因是什么,源头是什么?这个原因、源头和以往做的分析究竟有何不同?
第二个问题,在解决价格的问题方面,政策调节的功效是不是真的合适。我所说的“政策功效”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药对不对症,如果药不对症不仅达不到作用还可能产生副作用;二是成本要小于效益,不可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要避免。
我试着从这两个角度对这份报告做进一步延伸,一是价格持续低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和以往我们所经历过的价格水平低迷背后的源头有何不同。
从供给和需求平衡的角度来探讨价格持续低迷的原因,无疑会得出产能过剩、通货紧缩两个大的问题,最终又体现为需求不足。如果这个判断是正确的,那么借鉴日本的经验,将进一步加大政策的扩张力度。但至少从2023年以来,近三年的中国经济运行状况可以看出,中国的情况可能并非如此之艰难,这也是我们一直不主张用“通货紧缩”或“产能过剩”来直接解释中国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主要考量。
让我们用今天提及的价格指数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数CPI,做一个主题。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今年1-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就是社零指数变化情况。今年1-8月份,全国社零总额是323909亿,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6个百分点,这个数字比1-6月份的5%下降了0.4个百分点,这期间就有毛振华教授讲到的第三季度价格水平持续下降的一个原因。
将这个数字和前十年相比,我们拉长一点做比较,2020-2024年以疫情划界,这五年当中社零年均增长速度是3.64%。4.6%相比3.64%提升了0.96个百分点,将近1个百分点。也就是说2025年我们在拉动消费、提振消费方面凸显出来的政策效应显然是有成效的。如果我们再往前延伸五年,2015-2019年疫情前社零增长速度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年均增长速度是9.44%,也就是将近10个百分点。以9.44%作为参照系,今年1-8月份的4.6%就下降了4.84个百分点,将近5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什么问题呢?价格水平相对低迷和消费需求正好直接相关,又集中通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体现出来。对这样一种矛盾的现象,除了刚才毛振华所讲的,供求原因之外,我们还能看到什么?
我记得5月份在这儿讲过一句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说到底是价和量两个因素的乘积,而当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下降并非源于量的减少,而是源于价格的下降,就是量减和价降同时都会导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减少。但当前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相对下降,反映的主要是价格下降。问题在于,价的下降,你深入分析,又主要不是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所造成的。我的说法是,当前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不是或主要不是消费品或服务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多大的变化,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主要不是这方面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收入水平的变化,是当前收入水平的变化,导致对未来收入预期变化所导致的。
当前北京市的社零增长速度是负数,你可以做这样的分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零)是衡量消费的核心指标。当前其变化主要由价格下行驱动,而价格下行的根源并非市场供需失衡,而是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动。更深层次看,当前收入水平的变化改变了人们对未来的收入预期,这种预期转而引发了消费结构的变化。因此,当前的价格波动实质上折射出消费者因预期改变而进行的消费行为与结构调整。
在同样满足消费水平的情况下,人们可能出于更加谨慎的考虑而选择价格相对低廉的商品和服务,这是当前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现象,由此进一步延伸可以说,消费、价格水平的变化,很大程度上让我们想起一句话,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不能脱离收入而谈论消费。当意识到社零的变化主要是由价格的变化所引致,你还得继续讲价格水平的变化当中透露出收入水平的变化和收入预期的变化。那么也就是要补一句话,中国已经进入到这样一个阶段,不仅仅是收入水平影响到当前的消费,而且财富的积累状况更影响当前的消费,因此,我们要在传统经济学原理基础上再加一句话,消费不仅是收入的函数也是财富积累的函数。
至此,有两件事儿是我们该做的:
一是透视价格水平下降和持续低迷原因时,应当说一方面是由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导致的,二是从根本上说,当前消费疲软与价格下行的现象,源于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深刻变化。这一格局性变化,首先改变了社会对未来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长期预期;而这种预期,又进一步抑制了当期的消费意愿与能力,并直接体现为总体价格水平的承压。因此,当前的价格走势不仅是市场供需的信号,更是收入分配格局影响下,消费者预期与行为发生结构性转变的集中反映。
二是面对当前日趋复杂的经济社会状况,我们不能简单搬用以往以供求分析为主要特征的宏观经济分析模式,而必须在此基础上加上预期的分析,把预期的因素,预期的变化纳入到宏观经济分析当中要考量的变量,如果脱离了预期,而简单重复原来的分析,你可能至少会忽略在疫情之后将近三年当中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格局所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预期的重要性,我们是要深刻体会到的。
第二,政策功效评价问题。
一提到政策功效的评价,我们会首先看到今年以来,政府提振消费各种措施的功效。应当说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3月份全国两会,再到此后发布的专项消费行动方案,我们整个宏观经济政策非常重要的聚焦点是提振消费,围绕着提振消费火力全开,这集中表现在3000亿的以旧换新的财政补贴政策。3000亿在很多人心目当中只是一个数字,但在我们经济当中非同小可,它不是简单的区区3000亿元。我清楚地记得,1999年中国财政收入跨越万亿元大关,也就是25年前我们欢庆税收收入跨越1万元大关。根据历史数据,1979年因中越边境冲突而产生的中国军费开支为40亿元。所以,3000亿元是非常大的数字,不要小看它。
可是3000亿元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功效是怎样的?我建议大家也做下深入分析。我这里有湖南省统计局提供的一个数字,今年1-6月份在湖南省境内申领了家电以旧换新的数据是1128.2万笔,数字很大,涉及的金额是8.7亿,带动销售670亿。数据显示,上半年湖南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391.81亿元,以旧换新政策带动的销售约占6.45%。从这个角度来看,它是有效的,但是以投入和产出之比来讲,我们还得说,并不那么令人满意。在这个基础上,再说到刚才说的第一个问题,价格水平长期低迷和持续低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想有些问题应该说的稍微透彻一点,把价格水平持续低迷视为分配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关于如何治理价格持续低迷的举措和对策是不是应当加以审视。
我始终以为,政策的调节,当我们提到“政策”二字时更多的是针对短期问题,逆周期调节,“周期”二字很重要,周期就是短期,它不是长期的事情。所有的政策举措只能解决短期的问题,而很难触及长期的问题。
刚才我们讲的主要是消费是收入的函数,紧接着你认识到当前的收入和未来收入预期之间的关系时,我们必须讲,收入预期是分配制度安排的函数,从长期看,人们对自己未来的收入预期不仅仅取决于经济形势的好与坏,不仅仅取决于我们是不是很快能走出经济下行的周期。除此之外,还更多地取决于未来分配制度的走势,这一点是个很重要的事情。我这里需要补充,现在所说的分配或分配制度和以往所说的分配和分配制度有所不同。
我们过去所说的分配既包括居民层面的分配也包括企业层面的分配,我读书时讲的更多的是企业利润的分配,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的分配,而今天我们所讲的分配制度,所有党和政府的文件当中,它是直接聚焦于居民个人层面的分配,只有立足于居民个人层面的分配才能最终体现我们所说的这个分配的实质含义。
我们今天讲的分配不仅是指收入分配,还包括财富积累的分配。我最近经历了一件事,写了一篇稿子发到编辑那里,当我讲分配制度完善、分配制度调整时,编辑只做了一件事,在所有分配之前添加了“收入”二字,让我立刻意识到,我们现在的经济分析当中,很多人传统的概念当中一讲分配就是收入分配。大家注意从党的二十大开始,我们分配制度完善的目标就是用两个规范来概括的,叫“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
所以,我们今天谈分配时,第一要瞄准于、落实于居民个人层面,这是最重要的一点,而不是现在的中间环节,因为企业终归是个法人,在企业层面的分配会影响到居民个人收入分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最终聚焦的是在居民个人层面的分配效应是什么样子;第二,一定要从收入分配延续到财富积累,特别在中国当前有两件事情特别值得我们关注,一件事情是财富积累已经越来越深刻的影响收入分配。二是讲基尼系数一定要脱离一般意义基尼系数的考量而深入到财富分配层面的基尼系数,那个数字要比一般意义的基尼系数数字来得大。所以,这两个东西一定要进入到我们的视野。
关于分配制度该如何完善?
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到(二十大)三中全会已经有一系列的系统论述。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刚才振华也用了这个话,就是三个层面的分配进行配套,建立一个制度体系。第二句话,叫“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这两句话如果做个整合会发现,它凸显的是再分配的问题。我承认初次分配很重要,但完善初次分配的制度、机制是一个很慢的变量,要通过整个社会的协调配合才能达成。但再分配是政府可以直接掌控的,可以在短时间之内见效的。
当然,这其中有很多政策考量,相对比较容易操作。所以,这两句话当中,三个层次的分配和后面专门谈论的再分配是有包含关系。但当前凸显的是如何加大社保、税收和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这很不容易,尽管我们说政府可以掌控,但这很难,因为我们离这样的政策目标的距离太长、太远。列举的方式:税收、社保、转移支付就是约等于再分配调节机制,它用一个“等”字,“等”字后面是什么可以再加。
时间关系,我只点题。税收,我们以实现“两个规范”意义上去评价现行税制,不谈其他。如何完善收入分配秩序,如何完善财富积累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评价现行税收有三个数字大家需要记在脑子里。
(1)10%。在现行中国税收收入当中,只有不足10%的收入来源于居民个人的直接缴纳。这是专业性很强的词,是“直接缴纳”,以纳税人身份交给政府的不足10%,大家可以去分析。
(2)0%。在现行税制安排条件下,财产的继承和赠予是零税负转让,父亲毕生努力留下了1亿元财产,当分配给子女时候,税收是零,在世界上绝无仅有;
(3)90%。这是和10%的对应物,90%是通过企业税收缴纳给政府的,我用的是通过企业这只手缴纳给政府,而不是直接用企业交给政府。原因是什么呢?因为所有涉及到分配问题的框架当中,企业只是一个“过路财神”,企业是法人,都是有限责任,企业缴纳的任何税收最终都是要转嫁给个人的,大家能理解这句话,我不用多讲,最终它要转嫁给个人。在这个过程中转嫁给谁,转嫁的环节怎样,很难说清楚。希望大家能用数学模型的办法把中国税收归宿问题讲清楚,但在当前还是一个难以说清楚的问题。
这样的税制实现再分配的目标,达到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它的功效我们是要考虑的。因此要完善。
社保和转移支付可以统称为基本公共服务。一谈到基本公共服务,我们立刻想到的就是党中央所部署的实现基本公共的均衡性和可及性目标,三中全会明确写明白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而我们所看到的,无论是社保还是转移支付,作为基本公共服务而言是有两个特征的:第一个特征是以城乡分界,城市和农村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是有很大差距的;第二个特征是以所有制分界,就是所有体制内的人和体制外的人是有差距的,如果你是正式编制的职工和非正式编制的职工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也是有差距的。
因此,完善分配制度,其关键在于实现对城乡及各类体制覆盖人群的国民待遇。据此而论,“十五五”时期的核心命题在于:我们能否摒弃主要依赖政策刺激的传统路径,转而通过深化改革开放,走出一条支撑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根本之道。这将是下一步必须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总体而言,分析当前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一定要走出传统的经济分析框架,针对经济运行当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更贴近中国现实的分析,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那样当我们的政策报告提上去的时候,在决策者提出决策时有更多的踏实感。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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