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本报从福州市水利局了解到,由于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福州段)项目第5标段中标单位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进行违法分包,近日,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5633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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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据2025年福州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披露,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福州段)项目第5标段中标单位,该单位未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将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福州段)项目第5标段东瀚输水隧洞及北林输水隧洞风钻钻孔爆破工程违法分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56331.73元。作出该处罚决定书日期为2025/9/11。
此外,本报注意到,相关工作人员胡*林、 李*起也因同样事由被处罚,处罚金额均为人民币2816.59元。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分别为2025/9/9、20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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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05-28,法定代表人为王天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103069270J,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河西区洞庭路五十二号,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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