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基层劳动关系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支队伍扎根基层、活跃一线,成为劳动关系双方的“连心桥”、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和谐劳动关系的“守护者”。
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政策引领与地方创新并举
前不久,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快递站点几名快递员因工资发放问题与公司产生纠纷。接到通知后,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员张淼立即赶到现场。他一边安抚快递员情绪,一边与企业负责人沟通,讲解高温补贴相关政策法规。经过协商,企业当场承诺补发工资,矛盾得以化解。
“我们过去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往往是哪里出了问题就去哪里‘灭火’。如今有了专业队伍,我们更注重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从事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10余年的张淼说。
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快速推进。2022年11月,人社部会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聚焦基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薄弱环节,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覆盖面。《指导意见》发布后,各地积极响应,陆续出台配套措施,持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在队伍建设模式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浙江省推进县区劳动保障督导员、乡镇劳动保障管理员,以及包括基层平台、村(社区)、企业、工地项目劳动关系协调员在内的“三支队伍”建设,打造基层劳动关系治理共同体;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将企业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均纳入劳动关系协调员范围,尤其是从事劳动关系及工会工作的人员;四川省旺苍县则以一名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及两名市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为核心,整合相关协作单位专业力量,组建“旺苍县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室”。
其次,认证制度更加规范,培训体系日益完善。今年,人社部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师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写系列教材。各地人社部门也相继出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依托高校、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
“现在持证上岗,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了。”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劳资专管员小张说。该地去年举办全州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班(第一期),首批51名劳资专管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全员实现持证上岗。
角色内涵持续深化 从纠纷调解到全方位服务
浙江省宁波市某平台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邢涛最近感到轻松不少。自公司去年招聘了一名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以来,劳动关系纠纷数量下降了60%,员工满意度显著提升。“这名劳动关系协调员不仅处理各类纠纷,还定期组织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帮助公司完善规章制度。”邢涛说。
这样的转变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就业劳动者规模持续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角色不再局限于传统纠纷调解,而是向提供全方位劳动关系服务转变。
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劳动关系协调员成为转型升级的“润滑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个案例:某纺织企业因产能调整需精简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老周提前介入,协助企业制定安置方案,通过转岗培训、协商解除等方式,平稳分流员工,这期间,未发生一起劳动仲裁案件。
在新经济领域,劳动关系协调员正成为企业规范发展的“助推器”。以浙江省杭州市某电商平台为例,其在发展初期忽视用工规范,导致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频发。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小林入驻后,积极协助平台建立用工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实现企业快速发展与规范经营双赢。
“劳动关系协调员不仅在矛盾发生后解决具体争议,更重要的是通过宣传与培训,培养企业和劳动者的规则意识,尤其是在基层一线的小微企业以及易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种提前预防非常必要。”长期致力于劳动关系研究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胡大武指出。
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向专业化职业化迈进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人员配备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职责定位不清等方面。
面对这些挑战,各地正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江苏省创新培训模式,采用“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领域典型案例,组织研讨交流,深化学习效果。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模拟调解”活动,助力劳动关系协调员在实战中提升技能。
辽宁省鞍山市举办第一届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集体协商指导员职业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方式,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实战能力,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我们希望通过技能比拼,锻造一支‘政策通、业务精、作风硬’的专业队伍,构建起‘沟通-协商-调解’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劳动关系纠纷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树立鞍山劳动用工关系新风尚。”鞍山市人社局副局长姜宁表示。
胡大武指出,平台用工、远程办公等灵活用工方式不断涌现,要求劳动关系协调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创新工作方法。同时,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作用将更加突出。
展望未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应实现三大转变: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从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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