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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台风“桦加沙”近日袭击华南沿海,广东广西多地宣布实行“五停”措施。面对狂风暴雨,许多上班族心生疑问:上下班途中万一受伤算不算工伤?公司要求用年假抵扣停工日合法吗?
01 上下班途中受伤,工伤认定有严格限定
去年上海一名女子在台风天上班途中,被大风刮倒的广告牌砸中,三颗门牙掉落。尽管事发在上班途中,但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无法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关键词是“交通事故”。
如果你在台风天上下班时因路面湿滑摔倒,或被风吹落物体砸伤,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因为这不属于交通事故。
不过,如果是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且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明确你非主要责任,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02 哪些情况下受伤算工伤?
第一种情况是单位组织参加抢险救灾、灾后重建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比如记者、交警、电网工作人员等在台风期间因执行任务受伤,属于工伤。
第二种情况是员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即使这不是你的本职工作,但如果你自愿参与救援活动而受伤,也视同工伤。
第三种情况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如台风天受单位指派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可认定为工伤,且不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制。
03 台风天停工,工资怎么算?
遇到台风天,公司能否以停工为由扣工资?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台风停工属于非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停工,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不得作缺勤处理。
04 停工期间公司能安排年假或补班吗?
对于公司能否安排年假抵扣停工日,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但协商是更合理的做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应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由于政府要求的停工是劳动者本可享有的休息权利,单方面安排年休假可能不够合理。
至于周末补班,多数法律专家认为不可以。因为这是政府明确的停工,并无补上班的法律依据。停工期间公司已支付工资,没有理由要求补班。
05 居家办公与加班工资问题
台风期间,如果公司要求居家办公,员工可以拒绝吗?对于可以远程完成的工作,劳动者通常不可以拒绝。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既然居家可以完成工作,且符合防灾避灾需要,用人单位这样安排是合理的。
对于必须到岗的人员(如应急岗位),台风天上班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因为这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延伸。
06 企业拒不停工有什么后果?
当政府发布“五停”通告后,企业有义务遵守。如果企业强令员工正常出勤,员工可以拒绝,且不构成旷工。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未按照规定停工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果企业强迫员工冒险上班,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行使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权。
更严重的是,如果因拒不停工造成人员伤亡,企业负责人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迫究刑事责任。
面对极端天气,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重要。当台风来袭,最好的选择是待在安全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知晓各自的权利义务,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
温馨提示:台风天气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出行务必远离广告牌、树木、电线杆等危险区域。
来源说明
本文综合自广东省总工会,相关法律依据源自《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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