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衡水市某镇,一个特殊的岗位状态已持续一年有余:原镇长调任后,镇人大主席以正科级干部身份,被组织上安排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从统筹乡村振兴项目落地、牵头征地拆迁攻坚,到调度民生保障日常事务、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他干的是实打实的“代镇长”活儿,扛的是一镇发展与民生的重担。
一年多来,他以“任劳任怨”的姿态交出了亮眼实绩,群众认可度高、同事评价扎实,可当“按程序”该履行镇长任职手续时,“非全日制学历”这道硬门槛,却让他始终跨不过“转正”的最后一步。这不仅是一位实干干部的职业困境,更叩问着基层干部选拔中“程序正义”与“实绩导向”的平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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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干部任用程序看,原镇长空缺一年多,由人大主席主持政府工作,本身是组织基于其能力的信任,也是“以岗识人、以事验人”的实践过程。这一年多里,“主持工作”不是“挂名负责”,而是实打实的责任担当:这些“钉在一线”的付出,是他作为“实际负责人”的履职答卷,也是组织考察其是否胜任镇长岗位最直接、最鲜活的依据。程序上的“主持”,早已在实践中转化为“实质履职”,而一年多的实绩,本应成为他“按程序”转正的核心支撑。
可现实却是,“非全日制学历”成了打破“程序惯性”的“拦路虎”。按照干部选拔的部分硬性标准,“全日制”成了不可通融的条件,哪怕这位干部已用一年多的实干证明自己完全能扛起镇长职责,哪怕他的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多次肯定,哪怕群众提起他时都竖起大拇指,一张文凭还是让他卡在了“最后一公里”。这种“重文凭轻实绩”的选拔倾向,看似是在坚守“程序标准”,实则是对程序初衷的偏离——干部选拔程序的设计,本是为了选出“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合格者,而非用单一标准将真正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挡在门外。
当“主持工作”的实践考察已充分验证干部能力,却仍要被学历门槛束缚,不仅会让干部寒心,更会让“程序正义”变成“程序空转”:组织安排其承担重任,是认可其能力;可到了晋升环节,却又因学历否定其付出,这种前后矛盾的评价逻辑,难免会让基层干部产生“干得好不如文凭好”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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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层来看,衡水某镇这一案例,折射出基层干部选拔中“标准适配性”的问题。乡镇镇长岗位,需要的是懂基层、善治理、能攻坚的“实战型”人才,考验的是处理复杂矛盾、推动工作落地的“硬本领”,这些能力的积累,更多依赖于一线实践的打磨,而非校园里的理论学习。
用“全日制学历”给乡镇干部设限,本质上是用“通用标准”套“基层需求”,忽略了基层岗位的特殊性与实干经验的价值。这位“代镇长”的困境,也给基层干部选拔提了醒:程序标准需要有,但更需要“接地气”的弹性与温度,要让“实践考察”的权重真正大于“文凭标签”,让“一年多实干”比“一张全日制文凭”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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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这一困境,关键在于让“实绩导向”真正融入干部选拔的全流程。一方面,应优化基层岗位的选拔标准,对乡镇等重实践的岗位,适当放宽“全日制”限制,将干部在“主持工作”“临危受命”等特殊时期的履职表现作为核心考察指标,让“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成为硬通货;另一方面,要完善“实践考察”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承担重要职责、实绩突出的干部,建立“实绩优先”的晋升通道,避免“唯学历”的单一评价稀释实干的价值。
基层的发展,离不开一批批愿意沉下心、扑下身的实干干部。衡水某镇那位“代镇长”的遭遇,不应只是一个个案。唯有让“实干者得实惠、有为者有位置”,让干部选拔的程序真正服务于“选对人、用好人”的目标,才能让更多像他一样的实干型干部,敢担当、有奔头,也才能为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筑牢人才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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