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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桦加沙”台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区内各行业经营者:
受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影响,预计23日夜间至25日对顺德区有严重风雨影响。为维护台风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各行业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不得在极端天气期间利用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借极端天气影响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或散布涨价谣言。
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五、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公开曝光。
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台风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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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台风最新消息
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编辑:卢骁婷
二审:王艳美
三审:曹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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