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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红楼梦》剧照
《红楼梦》最悲凉的启示:不要赢了小事,输了自己
小过之殇:赵姨娘的“小过”与“大失”之悟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易经》第六十二卦“小过”,象征小事可过而大事不可过。在《红楼梦》的纷繁世界中,赵姨娘恰如一只在小枝上过度振翅的鸟,看似奋力挣扎,实则渐失平衡。她的悲剧命运,正是“小过”卦的生动演绎——执着于小事而迷失大事,终致“小过”而“大失”。
小过之象:雷山之间的困局
“小过”卦象,上震下艮,震为雷,艮为山。雷在山中,欲发而不能,恰如赵姨娘在贾府的处境:虽有雷霆之怒,却为高山所阻,终难成气候。
作为贾政的妾室,赵姨娘身处尊卑有序的封建家族,本应安守本分,却偏要在小事上争强好胜。她为蔷薇硝大闹怡红院,为二十两赏银与亲生女儿反目,甚至请马道婆作法害人——这些行为皆属“可小事”范畴,她却将其当作人生大事来经营,完全违背了“不可大事”的卦训。
六爻演绎:一个妾室的挣扎轨迹
初六:飞鸟以凶
赵姨娘初入贾府时,本如飞鸟般有振翅之机。但她选择了一条凶险之路——不以德行立身,反以算计求存。这为她一生的悲剧埋下伏笔。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
她试图跨越自己的身份界限,比肩正室王夫人(遇其妣)。在赵国基丧银事件中,她公然挑战探春的权威,妄图获得超出妾室身份的待遇,结果自取其辱。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赵姨娘不知防范风险,反而教唆儿子贾环与宝玉争宠。这种“从或戕之”的行为,不仅伤害他人,最终也反噬自身。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
偶尔她也能安分守己(无咎),但终究无法超越自己的认知局限(弗过遇之)。她永远看不清真正的危机所在。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她的处境如同密云不雨——看似有机会改变命运,实则始终不得其法。在贾府这个“西郊”,她永远是个边缘人。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
最终她越过最后界限,在贾母送殡之际暴毙而亡,如飞鸟离群,遭遇最凶险的结局。这正是“小过”卦警示的终极悲剧。
小过与大失:身份焦虑的时代隐喻
赵姨娘的“小过”,本质上是那个时代妾室群体身份焦虑的集中体现。她所有看似可笑可厌的行为,背后都是一个无法获得认同的灵魂的挣扎。
她争的不是蔷薇硝,而是尊严;闹的不是赏银,而是认同;害的不是宝玉,而是那个永远无法跨越的等级制度。可惜她始终不明白:真正的大事业不是争夺眼前小利,而是修炼自身德行。
《易经》“小过”卦辞说:“可小事,不可大事。”赵姨娘却反其道而行——在小事上过度纠缠,在大事上完全迷失。她教导贾环算计他人,却忘了教导他读书明理;她争抢物质利益,却放弃了品德修养;她渴望被尊重,却用了最不被尊重的方式。
现代启示:我们每个人的“小过”陷阱
今日重读赵姨娘的故事,犹觉警醒。我们何尝不曾陷入“小过”的陷阱?为琐事纠缠不休,错失真正重要的大事;为眼前小利争执,破坏长远关系;在细微处斤斤计较,在大方向上模糊迷失。
在这个鼓励“争”的时代,“小过”的智慧尤为珍贵:什么是可以过度追求的小事?什么是必须坚守底线的大事?什么是可以灵活变通的细节?什么是不可逾越的原则?
超越小过,见天地之大
赵姨娘的一生,是一面映照人性弱点的镜子。她的悲剧不在于身份低微,而在于心为形役,志为物夺,永远困在“小过”的牢笼中不得解脱。
“小过”卦最终告诫我们:“不宜上,宜下。”赵姨娘若能安守本分,修养德行,未必不能获得真正的尊重。就像她的女儿探春,虽然同为庶出,却因明理自强,最终赢得阖府敬重。
人生智慧,不在于不计较小事,而在于明辨何事可小过、何事不可过大。唯有如此,方能避免赵姨娘的悲剧,在雷山困局中寻得出路,见天地之大。
作者:海波
图片转自《红楼梦》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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