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上海市建筑工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2025年第四期)
松江泗泾国科G60数字智能产业园项目工程“8·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0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松江区泗泾镇工业区SJ-21-001号(SJS20003单元22-12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国科中松(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上海溧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魏远明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李永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蒙书
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张生宏
02
事故简况
2024年8月1日上午,溧崇公司班组长张传波安排工人翟广玉、蒋根才和石联合进行3号楼6楼窗户边角抹灰填平作业。7时45分左右,翟广玉站在6楼西南角脚手架上抹灰填平窗户边角,其间不慎坠落至地面,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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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直接原因
未使用安全带的翟广玉在未采取设置防护网等防高坠措施的高处临边进行窗户边角抹灰填平作业时,失稳从临边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5米)。
04
间接原因
1、溧崇公司,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系安全带进行临边作业的事故隐患。
2、北新公司,对溧崇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力,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系安全带进行临边作业等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
05
责任追究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溧崇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北新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李永,溧崇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张生宏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对溧崇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张生宏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北新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李永相关案件信息移送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行政处罚。
06
措施建议
1、溧崇公司要明确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压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场地、施工队、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临边作业等危险作业要派人现场监护;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予以消除。
2、北新公司要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有无搭设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人员有无进行有效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分包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等情况;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人员也要提高自身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各项生产环节安全漏洞。
(发布机构:上海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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