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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用不停车检测监控系统执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决定自2025年10月9日零时起,在S107线山东大道启用治理超限不停车检测监控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相关信息,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监控系统路段
S107线山东大道K136+150至K136+200下行。
二 、不停车超限检测监控系统功能
该系统是集动态称重、抓拍识别、超限车辆LED显示、视频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治超系统,主要抓拍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等违法行为,并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对超限车辆进行提示。
三 、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处罚机关
依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理。
四、超限运输车辆处理地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45号)。
联系电话:0816-5358517。
特此通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2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一审一校:何娟娟
二审二校:曹周林
三审三校: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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