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晚8时14分,西安警方接到报警,西安航天新佳园二期(又名“天浩上元郡二期”)小区发生一名11岁男童坠落通风井事故,此后该男童经抢救无效离世。
9月22日,有律师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相关责任人不排除刑事责任的可能。
9月2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当地获悉,经现场勘察和调查,初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系建设单位对通风井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物业日常管理责任不落实,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对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辨识,未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所致。
9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再次来到涉事小区进行探访,有工作人员已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张贴警示标语,小区多名居民对此给予证实。
![]()
9月22日,工作人员在小区张贴警示标语。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什么是通风井?为何会在小区出现?不愿具名的建筑领域专业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居民小区大多会存在通风井,往往通风井直通地下,形成“井”。该设施存在的目的是防止地下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水蒸气、废气等聚集形成不安全的因素。因此,通风井的存在是为了通风或排气。
该专业人士表示,小区建设施工过程中,通风井需要有专人值守,附近必须安放警示标志,其目的就是为防止人员坠落,对此,国家建筑领域有着明确规范和要求。即使施工完毕,建筑交付,通风井也不能完全封闭,但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通常,小区车库及地下室通风井、采光井等部位普遍需要有加盖物,加盖物上要设置有间隙的百叶窗,这样既保证了安全,也保障了通风。各个小区的通风井设施是物业重点管理工作之一。“只拿个泡沫隔离物进行遮挡,这是不符合建筑行业规定的。”该专业人士说。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建设单位对通风井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物业未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未能及时排除隐患,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通风井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建设单位未能确保通风井口有完善且牢固的覆盖或防护设施,导致男童坠落的直接原因之一,应对此事故承担责任;物业日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通风井口防护不严的问题并加以整改,没有尽到应有的管理职责,也应对男童的死亡负责。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涉事小区并未完全竣工,现场仍有工人在此施工,绿化及小区门头仍未修建完毕。但在现场,多名小区二期业主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入住的时间是在2024年底到2025年初之间。
付建表示,目前,此事对外披露的信息较为匮乏,关键问题在于,该小区是否已经真正交付使用。如果该房屋尚未交付验收,还处在建设过程中,那么在建设过程中造成此次事件,相关责任人不排除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该罪名属于刑事犯罪,依据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应予立案追诉。“造成一人死亡就够立案了。” 付建说。
目前,当地警方已控制3名相关责任人,相关部门正依法开展进一步调查。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