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FM93交通之声
近日,杭州做装修生意的夏先生向记者反映,其通过以租代购方式在金华义乌某车行入手的二手奔驰,尾标显示为“E300L”,实际却是E200,如今车辆被车行收回,车内贵重物品也一并被带走,双方就此事争议不下。
今年5月,夏先生经熟人介绍认识浙江义乌车行老板韩姐,因妻子征信问题,以小舅子名义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满36个月车辆过户,提前付款无违约金。
5月12日,夏先生向韩姐转账7万元,此后每月向义乌市振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5040元租金,36个月总费用达251440元。他表示,仅收到合同照片,纸质版未到手,且照片中合同出租方为空白,仅注明车辆型号为“奔驰 e”。
8月,夏先生到4S店保养时发现车辆实际为E200,与尾标E300L不符,遂提出退车,却遭车行推脱。
9月1日,夏先生因协商无果拒付8月租金,9月13日准备将车开至义乌还车行时,车辆被对方直接拖走,车内黄金首饰及工地用品等贵重物品未及取出。
记者查询了相关资料,奔驰E300L的二手车价格在41到48万左右,奔驰E200的二手价格在20至30万左右。
对此,韩姐称“从头到尾都是E200”,强调夏先生一行人曾现场验车、签字并拍交车合影,车辆信息以实物为准,且夏先生逾期付租金,车行依合同有权收车。她表示,夏先生的租金转给振邦公司,是因其介绍该公司签约,合同问题可向公司索要完善。
记者随夏先生联系该公司,对方微信语音提及“租满过户”,却未回应合同细节,随后挂断电话,截至截稿未回复记者信息。
目前,夏先生未取回车辆及贵重物品,已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来源:1818黄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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