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媛)“以为自己是‘摸金校尉’能挖着宝贝,没想到挖的是法律的‘雷’。”近日,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毁坏尸骨、骨灰案,一名60多岁的男子效仿影视剧中的“盗墓情节”,深夜撬毁10座坟墓翻找财物,最终获刑一年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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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墓群遭黑手,骨灰散落引众怒
今年2月的一天,陆先生接到邻居电话,称其家里的墓地被人打开了。陆先生立马赶回老家,来到墓地一看,眼前的景象让他又惊又怒:两处坟墓均被打开,里面放置的三个骨灰盒不翼而飞,更过分的是骨灰盒里的骨灰全被撒在地上。
与此同时,附近还有多户村民家的祖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不仅骨灰盒被偷,骨灰被撒落在地,就连陪葬的寿衣、塑料碗、“摇钱树”等物品也都不见踪影。一时间,村里炸开了锅,村民们愤怒之下选择报警处理。
公安机关经过视频侦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并将男子抓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男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酒后一时起贪念,盗墓“寻宝”终获刑
原来,事发当晚,男子喝了点酒,便萌生了盗墓的想法,想着能从墓地里挖出点值钱的东西变卖。借着酒劲,男子来到了一片墓地,通过敲碎墓室玻璃或掀开墓室盖板的方式,接连撬开了10座坟墓,盗走了11个完好的骨灰盒以及部分丧葬用品。翻找财物过程中,他甚至还将1位逝者的尸骨翻至墓室外,将12位逝者的骨灰撒落在地。
男子随后将盗来的骨灰盒和陪葬物品带回了家,还没等到去卖,民警就找上门来了。
靖江法院认为,男子故意毁坏他人尸骨、骨灰,不仅严重伤害公众情感,违背公序良俗,也触犯了刑法,最终以故意毁坏尸骨、骨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法官提醒:盗墓毁骨灰不是“探险”,而是犯罪
法官提醒:影视剧中的“摸金校尉”是虚构情节,现实中盗墓毁骨灰可不是“探险”,而是实打实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坟墓是逝者安息的场所,更是生者寄托哀思的精神载体。这场“摸金闹剧”终以法律的严惩收尾,也给公众敲响警钟:歪门邪道“发财路”从来走不通,任何试图以破坏公序良俗、触犯法律为代价的行为,终将受到严惩。尊重逝者、敬畏法律,既是对他人情感的守护,更是对自己人生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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