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历史上长期是中国的附庸,但是在鸦片战争后中国陷入了严重的边疆危机和外交危机,使得清政府无暇顾及越南,加上当时法国势力向东转移,有意让越南脱离中国的控制。
但是随着清政府开展的洋务运动使得中国的国力有一定程度的恢复,当中国的国力足以应对某些外患时,大清王朝的统治者自然不能继续容忍越南脱离中国的企图,顽强地要把越南保持在它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的势力范围内,从而引发了与法国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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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势力向东亚渗透,它的初期目标就是要将越南等中国南部藩属纳入自己的体系。
法国对越南的觊觎很早就已经开始了,但真正着手进行实质性的占领与控制还是在1858年与中国签订《天津条约》之后。1859年,法国军队占领西贡,之后不久又相继兼并了南部诸省,拥有对越南南部地区的实际控制权,中越之间的宗藩关系受到严重的影响与挑战。
1874年,法国政府与安南(越南)当局在西贡订立和亲条约,通过这个条约,法国表面上承认安南独立,实际上是将其变为法国的保护国。
条约宣称法国有义务保卫安南政权不受外国侵犯和干扰,并唆使安南国王将刘永福和黑旗军从河内附近及红河三角洲赶出去。对于法国迫使安南签订的这个条约,清政府当时无力干涉,但是清廷坚守安南为中国的附属国这一原则,始终不予承认。
从中华帝国自古以来所信奉、遵守和执行的宗藩政策而言,清政府此时所执行的政策显然有其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之处。因为从宗藩体制的伦理观念说,藩邦有难,宗主国无论如何都要出手相救,即便因为自身力量的原因无法相救,也必须让藩邦充分理解。
很显然,清政府此时已无力奉行宗藩体制下的王道政治,无法履行宗主国对藩邦的保护责任,清政府此时与法国冲突、斗争,在很大程度上已不是对藩邦尽责任、守义务,而是近代“霸道政治”伦理中对势力范围的争夺,与宗藩体制下的伦理观念相违背。清政府政策中的最大矛盾,是希望或者说期待王道政治与霸道政治两者兼顾。
法国对越南的军事占领也引起了安南政府的忧虑,为了抗拒法国势力的推进,安南政府加强了与清政府的联系,既向中国政府进贡,又请求驻扎在中国和安南边界上的非正规中国军队黑旗军给予援助。1882年,黑旗军开始与法国军队作战。翌年,清政府又秘密派遣正规军进入越南协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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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国的企图,清政府当然看得很清楚,一旦法国完全控制了越南,肯定会对中国南部地区构成相当大的威胁。
然而在中国军队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之前,在中国的海防计划尚没有落实的情况下,中国是否有必要为安南这一附属国不惜与法国这样的西方强国开战,却成了清廷内部持久争论的问题。
主持朝政的恭亲王奕䜣和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素来被认为最具有国际视野,最懂得近代国家的外交原则,其实转换一个说法就是,他们两人比较多地认同近代国家的“霸道政治”,而不再主张中国在尚未解决自身问题的情况下为周边藩邦履行责任和义务。
他们均认为中国此时应该尽量避免与法国开战,应该尽力以谈判为手段解决中法之间的冲突,既维护安南的利益,又不使中国损失过多。
作为务实、相对比较清醒的政治家,恭亲王奕䜣、北洋大臣李鸿章等人太清楚中国的真实处境和实力,中国社会经济、国防实力经过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等一系列事件的消耗,几乎丧失殆尽。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的洋务运动虽然使中国的状况有所改善,国力有所提升,但毕竟基础太薄,时间也太短,无法与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相比,当然也就不足与西方强国言战,更不要说正面交锋,中国的正确选择就是尽可能地争取更长的和平时间发展自身。
于是,恭亲王奕䜣与李鸿章等人设计了一个“明交暗战”的战略方针,派一些正规军队驻扎在镇南关外谅山一带,在国际社会面前表现出只求保境,而不愿与法国决战的姿态,争取国际社会的同情与支持。另一方面,清政府也暗中派一些非正规军队深入越南北部援助黑旗军,以期给予法国军队一定打击,至少让法国军队不能那样顺利地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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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恭亲王奕䜣、李鸿章等人的设计从现代国际关系学的角度看,也不失为一着可以一试的“好棋”。无奈,在传统爱国主义心态支配下,国人不能容忍政府在边境告急的情况下故意沉默。而且,清廷内部相对比较边缘化的所谓清流党人,或许是因为近二十年的洋务运动已初见成效,或许是基于传统的宗藩观念和道义考量,共同谴责恭亲王奕䜣与李鸿章的绥靖政策只会鼓励法国人更加贪得无厌。
清流派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清廷的决策者,使清廷在战与和之间摇摆不定。“荣誉要求捍卫一个朝贡国,可是畏惧心理却不允许它去和一个西方头等强国打仗。”1882年12月,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法国驻华公使在北京进行谈判,中国政府同意从越南北部撤回黑旗军,并在法国承诺放弃侵占越南北部的企图后,允许法国经过红河流域和云南进行过境贸易。双方还约定,中法两国政府共同保证越南的独立。这样一来,越南就由先前中国的附属国变为中法两国的共同保护国。
1882年的协定部分解决了中法两国在越南问题上的冲突,中国虽然放弃了对越南的完全宗主权,但毕竟没有诉诸武力与法国开战。而且,当国力并不足以支持中国拥有更多的宗藩国家的时候,部分放弃对某些周边国家的宗主权,也是中国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
然而,1882年的《北京协定》并不被1883年初上台的法国新政府所接受,法国新政府决定对印度支那实行更为直接的殖民统治。1883年5月,法国议会通过对越南北部进行军事远征的战争计划,中法关系陷入紧张状态。同年8月,法国军队开始在红河盆地对黑旗军作战,并很快突破黑旗军的防线。8月25日,法国与越南当局签署新协定,越南政府自认为法国的保护国,声明中国不得再干涉越南事务,完全否认中越之间的宗藩关系。这对大清王朝的威信无疑是一沉重打击。
黑旗军的失败尤其是越法新协定的签署极大地激怒了清廷中的主战派,二十余年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军事实力的提升使这些主战派底气十足,无法接受丧失越南的事实。曾纪泽明确向清廷表示,“越南本属中国,理应全境保护”。他认为中国如果放弃在越南的利益,那么法国以及其他西方强国就会乘机从南方直入中国本土,对中国进行商业和政治渗透,南部中国就要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所以,清廷的主战派在批评李鸿章求和政策的同时,坚决要求派兵支持刘永福和黑旗军,收复失地,恢复和巩固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恰当此时,越南政府内部也发生了变动,一批亲中国的军政大员发动政变,并请求中国政府出兵援越抗法。
主战派的要求和越南政府的请求,获得了清廷最高统治层的回应,清廷决定以武器弹药支持黑旗军,并从云南和广西调正规军五万人入越作战。1884年3月,中法军队在北宁附近交战,仅有一万六千人的法国军队竟然挫败了五万人的清军。中国军队失败的消息传到北京,慈禧太后利用外部危机解决内部危机,乘机罢免了恭亲王奕䜣的职务,委派李鸿章与法国代表谈判,寻求解决方案。
5月11日,李鸿章与法国海军上校福禄诺在天津达成协议。根据这个协议,中国政府承认法国与越南签订的所有条约,中国驻越南的军队立即撤回;而法国则承诺不向中国要求战争赔款,保证中国南方边界不受侵犯,并承认中国在越南的势力,同意在将来与越南缔结任何条约时不使用有损于中国威望的字眼。
该和约本为预备性条约,正式签订应该在三个月之后。可是法国方面在该和约商定后就要求中国驻越南的军队执行和约,从越南撤出,因此必然遭到中国军队的拒绝,6月23日,中法军队再次冲突,战事又起,尚未发生效力的“李-福协定”无果而终。
占领越南并不是法国在远东地区进行军事行动的终极目的,它主要是希望能够以越南为跳板,将势力渗透到广大的中国腹地。所以,和约的无效及军事冲突的再起使法国更有了战争借口。1884年7月12日,法国政府向中国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中国立即执行“李-福协定”,并索要大笔战争赔款。
法国的强硬态度并没有改变清政府的立场,清廷迅即将主战的清流党领袖张之洞调任两广总督,张佩伦会办福建海防,摆出不惜与法军决战的态势。然而,法军并没有按照清廷的思路行事。8月23日晨,封锁闽江口的法国军舰以突袭的方式攻击福州,仅仅一个小时就击沉中国十一艘兵船,并将1866年以来由法国人帮助建造的马尾船厂彻底摧毁。10月1日,法国海军陆战队在台湾基隆港成功登陆,23日宣布封锁台湾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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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越南本土,中国军队在经过几次失败后,又向越南派遣了大量援兵,新任将领冯子材指挥有方,中国军队遂于1885年3月重新占领谅山,并准备向北宁、河内发动攻势。中国在军事上又获得了优势地位。
军事上的优势并没有促使中国乘胜追击,扩大战果。相反,因为北部边疆危机的再起及朝鲜问题的困扰,清廷决定乘谅山大捷的机会争取和平,以便赢得体面的结果。1885年6月9日,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在天津签订条约,中法战争至此结束。根据这项条约,中国承认法国与越南签订的所有条约,法国则撤走在台湾地区的军队。中国不必向法国支付战争赔款,然而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至此彻底丧失。
中国的“不败而败”表明二十余年的洋务新政不堪一击,经不起考验。外交、政治和技术上的“有限现代化”根本不足以支持中国抗击列强,中国南方的朝贡国只好一个又一个地被放弃了。1885年,英国效法法国入侵缅甸,迫使缅甸脱离中国而沦为英国的保护国。这样一来,中国的南部边疆实际上已面临着英法两国的共同威胁。
本文节选《激荡:晚清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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