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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22日|近日,前海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通过支持研发中心集聚发展、加大研发空间供给等措施,助力高水平研发中心在前海集聚发展,这也是继今年7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落户奖励实施细则》之后,我市首个支持研发中心相关措施的专项政策。《若干措施》支持研发中心集聚发展,加大研发空间供给、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在研发费用、技术攻关、产学研协同和开放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更好整合运用全国、全球创新资源,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研发创新平台,助力前海加快打造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集聚区。对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若干措施》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准备金,针对跨国企业全球研发中心,可再叠加给予最高600万元研发准备金支持。研发准备金分3年按照40%、30%、3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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