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的那场宣判,让五年前那场持续仅42天的婚姻再次引发关注。
被告人翟某某被法警带进法庭时,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攥紧了判决书复印件——这个用婚姻作筹码、最终逼死配偶的案子,给所有企图通过婚恋关系实施勒索的人敲响了警钟。
事情要从2017年春天说起,3月份翟某某与从事企业经营的苏某某确立恋爱关系时,没人想到这段感情会以刑事判决收场。
当年5月,热恋中的两人在海南购置了总价319万的房产,苏某某一个人就掏了199万首付。6月7日领的结婚证还没捂热,7月份翟某某就开始闹离婚。但离婚谈判很快变了味——法院查实翟某某当时拿着苏某某公司的把柄,开口就要1000万"精神损失费",还要求海南那套房子归自己所有。
7月18日,被逼无奈的苏某某转了660万给翟某某,还把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可翟某某的胃口远没填饱,继续用威胁手段追讨所谓"剩余款项",直到9月7日苏某某从高楼坠下。
这个案子里有几个关键点老百姓容易误解。
首先,法院特别查明了两人42天的婚姻期间没有产生任何共同财产,翟某某索要的全是苏某某的个人财产。
法官在判决书里说得明白:我国婚姻法确实规定了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制度,但翟某某根本不具备申请资格。她既不是因为照顾家庭牺牲了职业发展,也不是遭遇了家暴需要赔偿,纯粹是把婚姻当成了敲诈工具。
其次,那些威胁短信和通话记录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证明660万转账和房产过户都是在恐吓下完成的,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说到量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加上十万罚金算重吗?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翟某某案中660万现金加上价值120万的房产(总价319万扣除首付199万后的剩余价值),总额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50万标准。
更恶劣的是,她的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自杀,这在司法实践中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海淀法院刑庭法官接受采访时提到,考虑到翟某某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加上被害人死亡存在多因素影响,才没有顶格判处十五年。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7万赔偿金也值得说道。这包括丧葬费、交通费等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票据核算。
可能有网友觉得赔偿太少,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就是这样——只赔直接损失,不包含精神抚慰金或死亡赔偿金。
要是家属想争取更多赔偿,得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不过魏某某等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更在意的是刑事判决的惩戒作用。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婚姻不是敛财工具。现在有些所谓"婚恋猎手"专门盯着经济条件好的对象,结婚没几天就闹离婚要补偿。
海淀法院这份判决相当于划了条红线——没有合法请求权基础的财产索取,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办案检察官透露,他们调取了翟某某的银行流水和社交软件记录,发现其在婚前就多次向闺蜜炫耀"要套个大老板",这种主观恶意对定罪起了关键作用。
被害人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出示的一组数据令人唏嘘:苏某某公司员工证实,被勒索期间这位企业家体重暴跌15公斤,多次在办公室情绪崩溃。
而翟某某拿到钱后立即购置了百万豪车,还在朋友圈晒三亚度假照。这种鲜明对比让合议庭认定其毫无悔意,最终在量刑时不予从轻。
案件宣判后,中国政法大学婚姻法专家李教授在电视台解读时指出:此案完美区分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夫妻间正常的财产争议属于民法调整范畴,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挟行为,就该用刑法惩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法院特别核查了婚姻存续时间、财产来源等细节。
站在2025年回看这起案件,它折射出的不仅是法律问题。
婚恋关系中如何保护财产安全?遭遇勒索时该怎样固定证据?判决书里没写但值得思考的是:苏某某如果早点报警而不是不断妥协,结局是否会不同?
海淀分局经侦支队警官透露,其实在转账660万后,就有公司财务人员建议报案,但被害人担心商业声誉选择了沉默。
如今尘埃落定,那个海南房产已被执行回转,660万赃款全部退还。
但失去的生命无法挽回,这场始于甜蜜、终于悲剧的婚姻,给社会留下了太多警示。就像主审法官在宣判后说的:"婚姻需要真诚,法律守护底线。"
那些把民政局当提款机的人,终究要明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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