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高管崔丽丽遭性侵维权两年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两年来,崔丽丽经历身心双重折磨,在漫长维权路上艰难前行,最终为自己赢得了正义。
网图,侵删。
女高管遭性侵维权两年这一事件,涉及到刑事、劳动和工伤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价值。以下是从法律角度的剖析:
回溯事件经过:2023年9 月22日晚,身为天津市德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在老板王某要求下,前往杭州宴请客户。席间,她被迫大量饮酒至醉酒状态。酒店监控显示,王某将醉酒不省人事的崔丽丽抱入自己房间,隔壁房客录音录下了崔丽丽“不要,不要”的呼救声。次日,崔丽丽醒来发现自己遭受侵害,质问王某却遭否认与污蔑。随后,崔丽丽勇敢报警。
刑事责任认定:老板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起案件中,酒店监控记录下女高管崔女士被拖拽的身影,隔壁房客的录音也成为关键证据,这些证据链足以证明王某的犯罪行为,最终他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工伤认定突破:崔女士的情况被认定为工伤,这是一个突破性的判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崔女士是在出差参加商务宴请期间遭受性侵,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虽然公司曾以“醉酒不认定工伤”等理由进行抗辩,但法院最终认定侵害由王某直接导致,与醉酒无关,且崔女士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系性侵行为导致的精神创伤,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这一认定意味着法律开始正视职场权力压迫带来的精神伤害,为职场性侵受害者的工伤认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范例。
劳动权益保护: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崔女士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崔女士在遭受性侵后,因确诊抑郁、焦虑等疾病,处于治疗期,公司已知情却仍执意解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仲裁委裁定公司需支付崔女士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111万余元,维护了崔女士的合法劳动权益。
企业责任承担:《民法典》第1010条明确了用人单位防止性骚扰的义务。本案中,王某利用出差监管漏洞实施犯罪,企业未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存在管理过失。这成为仲裁委裁量赔偿金额的重要考量因素,企业需要为其管理不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促使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和处理职场性侵事件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对漠视员工权益的企业严肃惩处;社会大众也需摒弃偏见,给予受害者理解与支持,而非冷眼旁观甚至恶意揣测。只有各方携手,才能真正构建起一个安全、公正、和谐的职场生态,让每位职场人免受性侵威胁,让正义之光普照职场每一处角落。(车虹)
来源:潮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