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雪花”:
劳动者如何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后,经过就业帮扶仍然无法实现就业、且符合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人社部门将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具体经办机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网民“紫晶花”:
公益性岗位第二次安置期满,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是否可以继续从事公益性岗位直至退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为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公益性岗位第二次安置期满后,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2年,可以继续在岗,补贴期限延长至退休。
网民“肖哥”:
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满足哪些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网民“平安喜乐”:
工伤认定需要证人证言、现场照片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要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以及相应证据。证据类型可以是证人证言、现场照片,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证据材料。
网民“”:
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个人负担费用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网民“橙子好酸”: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吗?如何查询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将结论及时送达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
网民“安好,便是晴天”:
线上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显示“转移业务已终止”是什么意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表示此次转移接续业务没有通过转入地或转出地审核,参保人员可在咨询经办机构了解原因后,再次提交申请。
网民“一帆风顺”:
退休职工社保卡过期,还能补换新的社保卡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到期后均应换领新的社保卡。社保卡有效期满时,可前往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或线上服务渠道申请换领。通常情况下,社保卡有效期即将到期前,各地人社部门和社保卡服务银行会通过短信、公告等方式进行提示。部分地区社保卡上已标注有效期限。持卡人可在社保卡有效期满前六十日申请换领,换领社保卡的流程与新申领相同。
目前各地已经普遍实现了“立等可取”的换卡服务,部分地区还实现了银行账户“同号换卡”服务,具体换卡渠道、服务方式可咨询发卡地12333服务热线。
网民“百草说剧”:
持卡人死亡后,必须要注销社保卡吗?如何注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因持卡人死亡、出国(境)定居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或者换领社保卡重新制卡的,持卡人应当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注销。通过社保卡完成相关待遇领取后,应进一步到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卡服务机构或拨打12333电话。实体卡注销后,电子社保卡中与个人业务相关的服务不可用。
网民“大滨哥”:
被单位辞退还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民“Arrebol”:
可以线上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吗?如何申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了“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上申请、案件处理进展查询和法律法规政策查询等服务。当事人可以直接网上递交申请,也可以输入网址http://tiaojie.12333.gov.cn/portal,进入“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首页,还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任一渠道享受在线调解服务。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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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编辑 | 郝英
审核 | 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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