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宝鸡二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偷税数额382,799.83元,占当年应纳税额70,959,074.10的0.5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单位处少缴税款382,799.83元50%的罚款191,399.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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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税款382,799.83元(其中增值税357,756.8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042.98元),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类税款征收管理类第16项之规定,建议对该单位偷税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该单位2024年偷税数额382,799.83元,占当年应纳税额70,959,074.10的0.54%,对该单位处少缴税款382,799.83元50%的罚款191,399.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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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宝鸡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创立于1965年的陕西省宝鸡建筑综合公司,经2003年改制为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更名为宝鸡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胥立。公司在持续运营过程中实现了市场规模不断壮大,人才储备逐步优化,技术力量不断积累,经济效益有效提升,现已发展成为多方位、多门类、多产业、跨地区、高起点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年承揽任务和施工能力均达3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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