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员“超”一个
交通安全“降”一格
驾驶超出核载重量的车辆上路
不仅加大车辆的不稳定性
对乘客来说
危险也是不可预测的
近日,大理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查获一起严重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辆核载7人的小型面包车内竟然挤了21人,超员比例高达200%,着实令人心惊。
9月3日8时21分,一辆车牌号为云L8****号小型面包车由大丽高速公路连接线行驶进入云浪收费站内,高速公路四大队一中队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乘客密密麻麻,部分乘客挤在过道、座椅间隙甚至车厢后部,几乎没有任何活动空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询问,驾驶人杨某某称,乘客都是打零工的务工人员,因活计太多,自己心存侥幸多拉了几个人帮忙干活。
经核实,杨某某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车辆也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民警对杨某某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对其处以7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
面包车超员的危害
01
车辆不稳定性增加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人、车总重超出额定值,会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
车辆易爆胎、失控
超员状态下,车辆轮胎极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0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车辆一旦发生爆胎、侧翻、自燃等意外或交通事故,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04
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最先受到伤害,且伤害后果比有座、有安全带保护的乘客更严重。
交警提醒
秋季务农务工、旅游出行
走亲访友等集体出行时
切勿乘坐超员载客车辆
发现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客运企业及驾驶人
务必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保障每一趟行程平安抵达
来源:大理交警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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