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兴利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兴利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信息显示,吴兴利,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博士后工作站指导老师。他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获省部奖20余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2项,发表论文10余篇。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担任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专家,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委员,山西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此前,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王宏,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金刚等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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