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围绕如何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等进行解读。
问: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方面有何举措?
答: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扩大对外开放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和重要保障,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取向,增强金融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持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有序推进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持续优化投融资环境,便利更多投资者投资我国金融市场。
二是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以市场驱动和自主选择为基础,持续完善跨境人民币政策。
三是持续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区域中心作用,增强亚太区域国家间宏观经济政策交流和协调。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四是打造更加友好包容的营商环境。统筹推进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改革,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推动做好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
五是统筹好金融开放和安全。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与合作,推进全球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协调。落实中美两国元首旧金山会晤共识,牵头做好中美、中欧金融工作组工作。
(摘自新华社刊发稿件《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 持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
来源:共产党员网
初审:李佳月
复审:魏兴瑶
终审:孟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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