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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不苟的司法鉴定专家——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徐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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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洪新在伤残标准研讨会上发言。

在位于南京市宁海路75号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徐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同志,他是你每天都会遇到,但微笑点头后也许会过眼就忘的“素人”。

老徐是江苏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徐洪新。35年从事司法鉴定事业,作为全省司法鉴定工作的资深专家、负责人,徐洪新其实早已名声在外。

他是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CNAS能力验证技术专家、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专家,曾7次到最高人民法院交流工作经验,司法鉴定多项工作全国首创……

“沙滩移尸”案

亲历“重建现场”确定真凶

窗外绿茵茵的杨树上蝉鸣阵阵。1990年盛夏8月,江苏高院法医技术室主任陈恩隆领着刚大学毕业的徐洪新来高院法医技术室。看到实验室里有好几双膝盖以上的高帮胶靴,徐洪新脱口而出问陈恩隆,这些靴子是干什么用的?“开棺验尸!”陈恩隆脱口而出。

感受到法医工作的严肃性和使命感,加上有陈恩隆这样鉴定界的前辈教诲,学习功底扎实的徐洪新很快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崭露头角,随着一起起案件的成功鉴定,也渐渐积累了职业自信。

然而,这一次“自信”让徐洪新记住了很多年。

2000年左右,镇江某监狱一故意杀人案件罪犯被判刑后反复申诉自己没有杀人,没有到过抛尸现场,沙滩移尸留下的脚印不是他的。

鉴定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沙滩脚印究竟是不是他的?

“讨论时我很自信地说了自己的意见:事隔多年,原来的沙滩已经变样,现场早已不存在了,这个司法鉴定没有办法重做。”徐洪新回忆说。

而密切跟踪国内外现场鉴定方法的陈恩隆经过反复研究,提出一个思路:重建现场。陈恩隆领着徐洪新等鉴定人员到镇江一段土质相似的河边沙滩重建现场,从监狱提出的该名罪犯穿着现场同款鞋,背着相同体重人员沿着沙滩来回走,随后仔细对比脚印。

“从走路的形态、方式,脚印的深浅大小等,将现场留下的脚印和重建现场脚印进行同一认定,最终确定是该名罪犯移尸留下的脚印。在铁的事实和严谨的论证鉴定面前,最终罪犯低下了头。”

回忆该案,徐洪新还说到一段有意思的梦境:“这个案件后,居然好几次做梦,梦见自己也在沙滩上走,不过身上倒是没背什么,走着走着脚就陷进去拔不出来了。梦里似乎领悟到,学习的根基太浅,不就像在一片散沙上行走吗?要想把每个案件都鉴得真、定得准,一定要像陈恩隆等前辈一样勤学不辍,学无止境。”


徐洪新(右一)与同事就鉴定案件开展合议。

“外伤性血尿能否定轻伤”案

成为鉴定标准修订者

我国法医工作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进展更新很快,一系列技术鉴定标准相继出台,需要学习和研究的领域很多。为了在专业上精益求精,徐洪新深入研究学习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等五大类200多本专业著作,《中国法医学杂志》《中国司法鉴定》等杂志每期必看,及时跟踪掌握国内外专业发展的新动态。

在办理一起外伤性血尿能否定轻伤的案件时,鉴定标准规定“外伤性血尿显微镜高倍视野超过10个红细胞持续两周”定轻伤。“当时被害人带来几个医院的检测结果,几个医院都确定是外伤性血尿,但我注意到不同医院检测的红细胞数据差距较大。是不是外伤性血尿,医院做的通常是定性分析,而检测结果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法医鉴定更要重视量的精准性。”

为了对案件鉴定结果负责,徐洪新一头扎进对仪器设备的研究中,在试了十几种不同型号的显微镜后,他发现不同型号、不同放大倍数的显微镜其视野大小完全不一样,按这个标准确定损伤程度显然不够科学准确。

“这个案子中,被害人给我们拿来多家医院而不只是最有利于自己的某一家检测结果,正是这个偶然性带来了案件准确的定罪量刑,成为进一步研究的起点。”徐洪新说起当年鉴定标准差异性的发现。

为了对类似案件的鉴定结果负责,徐洪新专门撰写了论文《略论外伤性血尿的鉴定标准》。当时恰逢全国法医临床学学术交流“九江”会议召开,这篇从问题中来、立足解决问题的论文引起了与会专家们的关注,被推选为大会5篇宣读论文之一。


徐洪新(左二)与同事共同检查鉴定案件。

“藏匿后抛尸”案

调取海量原始材料鉴定死亡现场

徐洪新有句名言,法医一定要在案子里“泡”。

他和司法鉴定处的人员遇到这样一个疑难案件。韩某晚上酒后驾车将被害人徐某撞倒后,将其转移藏匿,致徐某无法得到救治死亡,当夜,韩某又将徐某抛尸入河。

该案二审时韩某辩称,被害人徐某是被当场撞死的,自己没有故意杀人。关于被害人是当时被撞死还是藏匿后死亡,审判法官要求法医技术人员对徐某的死亡时间进行技术审核。

“当时案件鉴定组不少人认为,根据现有法医鉴定材料,无法做出被害人什么时间死亡的鉴定,按公安所提供的筛选后的材料分析就行了。徐洪新坚持死亡时间关乎案件性质,关乎定罪量刑,不能这样简单出具意见,必须通过科学推断得出结论。”江苏高院行装处司法技术辅助中心主任赵海淼回忆当年该案鉴定过程。

徐洪新组织鉴定处人员,全面调取公安侦查、鉴定卷宗、现场照片等全部原始材料。逐份材料分析、逐张照片勘验对比,一张藏匿现场遗留有血迹的照片让徐洪新眼前一亮。

“被害人在被撞倒的马路上并没有遗留血迹。出血是人受伤后的生理反应,现场遗留血迹表明被害人在被移至藏匿处时还没有死亡!”赵海淼回忆徐洪新当年的现场指导,“徐处严肃地和我们说,稍微一滑过去,真相就会失之交臂。”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法治的基石。

二审合议庭据此认定韩某辩解不能成立,以故意杀人罪维持原判。本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被最高人民法院编入《刑事审判参考》案例。


徐洪新(中)会同司法鉴定公司工作人员实地勘验楼顶漏水现场。

突遭飞来横祸

感恩情怀拯救

正当徐洪新奋力攀登司法鉴定高峰时,2004年9月24日,这一天,成为他和他的家人、同事、朋友们永远难忘的日子。

这天中午,路过江苏高院信访室门口时,徐洪新突然无故被闹访人用硫酸泼到脸上、身上,造成全身大面积烧伤,伤情非常严重,头部肿成原来的两倍大,同事们紧急将他送往医院进行清洗、抢救、植皮……治疗将近一年。因烧伤毒素及长期使用抗生素,肾脏也被严重损伤。

遭遇飞来横祸的这一年,徐洪新正是风华正茂的37岁。

“眼底像沼泽地千疮百孔,视神经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回想不堪回首的那一幕,徐洪新微微哽咽,“正是想做事的年纪一下遭遇这场横祸,顿时感觉度日如年。在医院住院的那段日子,每天觉得灰心丧气,无所适从。”

所幸的是,徐洪新遇到了一位善于“医心”的医者。直至今日,他牢牢记住东部战区总医院陈主任开解他的话:“手术就是为了让你能够重返工作岗位,正常走向社会。你这么年轻,人陷在痛苦中精气神没了,那就真的废了!”

这些话敲醒了徐洪新。人这一辈子哪能没有风雨、风暴,怎能事事如意,咬咬牙就会挺过去了,要向前看。在家人、同事、朋友们期盼的眼光里,他强烈感受到,大家都期待着自己重新站起来,是身体上,更是精神上站起来!

积极治疗的痛苦确实难以忍受,而每次经历因感染后脓肿的门诊手术、血液透析后他都坚持上班。进入工作状态的徐洪新常常忘掉了病情,同事们说,有一次裂开的伤口鲜血顺着裤管往下滴他都浑然不觉,同事们发现后紧急送他到医院治疗止血。

同事们说起,去年6月江苏高院与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开展全省法医类司法鉴定案件评查时,徐洪新觉得不到实地检查一遍,心里就不踏实。于是,他白天参加检查,晚上去医院透析,第二天凌晨又从南京坐第一班高铁赶到无锡,继续投入检查工作。

“法官会因法医的专业帮助满意而归,案件会因法医的鉴定得以公正审判,受害人会因法医工作明确伤残。法院要有自己懂鉴定的人。”徐洪新说,是组织把他从一名农村孩子、青年学生培养为一名党员、法医,成为一名法院公职人员,肩负疑难复杂案件的技术审核职责,这是组织的培育和信任。他必须守好阵地,忠诚司法鉴定这项事业。


徐洪新(中)与同事就鉴定案件开展会诊。

建立委托鉴定信息平台

“刀刃向内”回应社会呼声

当徐洪新将注意力集中在鉴定机构的管理问题上时,发现一些委托法院自身也存在着问题。有少数法院在确定机构时,随机选择制度落实不彻底,甚至存在直接指定、变相指定鉴定机构的违规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虽然是极少的、个别的,但很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被社会诟病为暗箱操作,带来群众投诉,于是我很迫切地想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思考能不能科技赋能,建立一个开放管理、全省统一使用的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凡是诉讼活动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均须通过该平台公开,随机选择、确定相应的专业机构开展鉴定。”徐洪新谈及平台建设思路。

其后,徐洪新带队调研,反复筹划平台设计方案,请教院校机构专家,深入考虑如何推进改革。2014年5月,江苏高院开发建立了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家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系统和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库,符合行业规定的机构都可公开、透明进入平台,全省法院摇号确定机构情况一律公开公示。

2025年4月18日上午9点,徐洪新和记者在南京中院摇号室见证了一起涉环境损害案件委托鉴定机构的产生过程。

该案鉴定申请人是某生态农业园刘经理,被申请人是某区政府,案件督办人南京中院的甘法官在电子信息平台输入“环境损害”类别,迅速查询到省内外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在征询双方意见后输入“南京”,即查到南京地区相应的机构。

其后申请人刘经理说“开始!”屏幕上的机构名称一直在滚动,被申请人代表说“停!”该案委托鉴定首选机构产生,同样的程序又进行一次,备选机构随之产生。双方确认后,一致选择了首选机构,某环境检测机构。


徐洪新(左三)在摇号室组织双方当事人选择并确定鉴定机构。

宽敞简洁的摇号室里,摄像头、声音收集器等设备一应俱全。南京中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马自鹏介绍说,该案鉴定机构确定过程已同步上网,群众通过法院门户网站都能看到。

问到平台建设带来的效果,马自鹏谈到,平台设计科学,应用便捷。除了将确定鉴定机构的效率大幅度提高,社会面上对此的投诉量也明显下降,同时也将某些鉴定机构找关系多作鉴定案件的情况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就在平台获得行业和社会面一致好评之际,徐洪新清醒地认识到,建立平台只是长征第一步,平台的后续管理更要久久为功。

“我们曾一次关停了54家违规机构,并在报纸上公示。被暂停委托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进入电子信息平台,被停止委托的鉴定机构将不再接受其进入平台。”赵海淼补充介绍这些“硬性规定”。

然而,即便是有“硬性规定”,也会有一些被停掉的“有能耐”的机构找到相关管理部门,找到徐洪新。面对这些攻势,徐洪新一律铁面无私:“既然你们不想好好作鉴定,就不麻烦你们了。如果我们让违规机构进来了,就是我们不作为!”

老骥伏枥,壮心不已。采访中,徐洪新还谈到下一步的改革设想。

“我想,只要在岗工作一天,就要去关注群众的需求,把这些作为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直到光荣退休那天。”夏日傍晚,微风拂过窗口的杨树,徐洪新笑声爽朗。

【手记】

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采访徐洪新一周,记者和他去了几次现场。

司法鉴定工作会议上,全省10多家参会单位提出问题一个接一个,徐洪新稳稳接住张口就答,没一个虚字,没一句套话,全场肃然走笔如飞;鉴定听证会上,见询问陷入僵局,他当即抛出问题,如投石入湖荡开一笔,顿时泛起层层聚焦的涟漪……

35年坚守司法鉴定岗位,徐洪新被誉为政策规定一口清、技术问题难不倒、疑难杂症定得准的全省司法鉴定“掌门人”。

这样的高度如何能练就?他的回答只是三个字:不分神。

穷尽每一个细节,把每个案件鉴得真、定得准,不能分神;面对转岗、转员额机会,热爱浸润多年的专业氛围,不想分神;至于那些利益诱惑,徐洪新说,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首要就是保持公正、独立性,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分神。

删繁就简摒除杂念,凝神屏气不懈攀登,不仅达到了事业的高峰,更是守住了做人的本真、做事的本分,和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

徐洪新说,法医学是一门综合真善美的学科,严谨科学、追求公正、讲求程序。作为法医学的运用者,他从内心深处热爱司法鉴定这项事业。正如他们这代人经历了从“ABO”到“DNA”血型鉴定,目睹了科学发展让公正审判如虎添翼,他想看到更多这样的新变化,想看到更多同样热爱这份事业的后起之秀成长起来。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人生的至臻境界,需要心怀热爱抵达。



坚守初心 耕耘科学鉴定

司法鉴定直接影响公正审判,也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法院司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司法鉴定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信力。

提升司法鉴定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应进一步积极探索优化司法鉴定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司法鉴定委托管理制度,实现从鉴定申请、机构选择、鉴定实施到结果出具的全流程线上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进而降低鉴定成本、缩短鉴定周期,又保证程序公正。

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应加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管,建立定期考核和动态评价机制;严格规范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每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鉴定结果经得起检验。

增强司法鉴定服务效能。全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司法鉴定工作也应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群众反映的司法鉴定“难、贵、慢”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通过鉴定服务前移、建立“快捷鉴”工作室等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鉴定服务,减少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和时间成本。

来源:人民法院报·5版

记者:朱旻 | 通讯员:缪志刚 闫杰 李振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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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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