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工
服务故事
当今社会,司法社工以其专业的素养和人文关怀,在法治社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不仅致力于协助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更在细微之处展现温暖与关怀,用爱心和耐心为涉案人员及其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支持,助力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开启新生活。
佛山博睿驻九江司法所
社工梁韵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第十一条、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组织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图、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以上对社会工作者的职责定位没有明确表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第十一条,提及了“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可以释义为“包括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工作”。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博睿社工需要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协助工作。
【矫正社会工作实践案例跟进】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状况
邓某(化名),男,42岁,小学文化,离异。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父母年迈体弱,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定居湖北农村务农,邓某需定期负担其医药费及生活费。
犯罪动因源于多重生活压力,一方面由于疫情冲击致其从事的纺织行业收入锐减;另一方面女儿课外辅导、父母医疗费用等刚性支出仍在持续。2023年3月至6月间,邓某伪造身份“陈某”,在纺织市场,先履行小额合同骗取信任,后以月结货款方式诱骗多份合同,低价转卖骗得窗帘布后逃匿,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
二、监督管理实施与成效
邓某入矫初期表现消极懈怠,存在公益活动迟到、思想汇报敷衍、信息化核查超时、学习任务拖延等问题。针对其抵触心理与行为散漫,博睿司法社工联合派驻警官精准施策:通过纪律训诫与普法教育破除其错误认知,依托心理咨询疏导抵触情绪,并动态调整矫正方案。多措并举下,邓某实现显著转变——认知上深刻认清罪责后果,消除侥幸心理;行为上严守核查规定、认真撰写汇报、主动完成学习及公益任务;信任关系上从被动应答转为主动沟通,坦诚“悔未规划人生致入歧途”的醒悟;责任意识全面唤醒,承诺踏实工作适应环境,努力为女儿与父母创造更好生活,展现出按期完成矫正、重塑人生的坚定决心。
三、矫正教育策略与正向转化
博睿司法社工坚持“严管厚爱”,既严格执行信息化核查、思想汇报审查等监管措施,也注重情感介入与正向激励,通过家访关怀其抚养压力、肯定其积极转变以强化改造信心,及时提醒懈怠苗头。这种“法度约束”与“人文感化”的双轨驱动,促使邓某完成从抵触对抗到接纳认同、从消极敷衍到主动自律的跨越,生动体现了社区矫正“惩教结合、重塑新生”的核心价值。
四、工作理念与核心启示
邓某案例印证社区矫正需制度刚性与人文柔性并重:一方面严格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另一方面深入个体困境实施精准帮扶。博睿司法社工须秉持“以人为本”理念,以监管者与引路人的双重角色,用法律规正行为边界,用信任唤醒向善潜能。邓某从迷失到觉醒、从承担罪责到立志新生的全过程证明:科学矫正能激发个体内生动力,即便曾陷迷途,在法治教育与真诚扶助下,依然能重建生活正轨,实现社会复归。
专栏简介
“服务故事”专栏,致力于呈现博睿社工各领域的真实案例与深度观察。这里,我们记录社工们在日常工作中的点滴付出,展现社工如何以专业与智慧,为服务对象点亮心灯。这里,您将看到社工们总能以细腻的情感与坚定的信念,找到问题解决的钥匙。这里,我们将一同见证社工们的服务故事,感受他们如何用服务诠释专业,用专业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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