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阿姨住的单元楼是二十年的老房子,没电梯,她住在六楼,每次爬楼梯得扶着栏杆喘半天。三年前,楼里十四户人家凑了二十多万装了电梯,她出了三万八。现在拆迁办来评估,表示“拆迁补偿只补房屋原值”。这一消息令陈阿姨近日焦虑不安。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陈阿姨所居住的这座小区,外墙上涂着一层浅绿色的油漆,岁月的流转在其上镌刻出深浅不一的痕迹。每当夜幕降临,楼道内的声控灯便开始它那忽明忽暗的“表演”,仿佛在诉说着小区的沧桑与变迁。
回想起三年前,那部崭新的电梯刚刚安装完毕的时候,陈阿姨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她几乎是逢人便兴奋地分享:“这下可好了,以后买菜回家再也不用中途歇上三回了,真是省了不少力气!”时至今日,那部电梯的轿厢内依然贴着邻居们手写的“安全乘梯”温馨提示,字里行间透露出大家对小区公共设施的关爱与责任感。
上周,拆迁办的评估员敲开她家房门告知她:“阿姨,您家房子评估价是120万,按这个赔。”陈阿姨紧接着问道:“那电梯呢?我们单元住户一起凑钱装的,花了二十多万!”评估员摇了摇头,说:“电梯是后期加装的,没算在房产证面积里,所以拆迁补偿只能按原房屋价值给你们算。”陈阿姨翻出当年的《加装电梯协议书》,看着上面楼里住户的签字和转账记录,想着:“我们有合同,有发票,这也不能算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拆迁补偿,应包括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物价值。若电梯属合法加装(有规划审批、业主协议等证明),其建造成本可作为“附属物”纳入补偿范围。陈阿姨和其他住户可收集加装电梯的合同、付款凭证、规划许可等材料,与拆迁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其可依据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老楼加装电梯后遇拆迁,拆迁补偿包不包含电梯安装费?”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