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则近期被曝出,引发大家讨论的案例。
这是去年“健康报”报道的一则真实案例,事情发生在2022年。
当天,患者在B超检查时,未经允许擅自拍摄,医生当场劝阻无效后,中止了检查。
患者认为,医生拒绝继续履行诊疗义务,侵犯了其“知情权”,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疗服务合同的本质,是医院在收取诊疗费用后,为患者提供规范诊疗服务;而患者偷拍录像并不在合同义务范围内,侵犯了医务人员的隐私与执业秩序。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驳回了患者全部诉求,并宣告受理费由患者承担。
这一判决明确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医生不能随意拒诊,但也不是不可以拒诊。
可以说,该案件为医生拒诊行为,提供了法律层面的裁判参考,在当前的医疗环境中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什么重要示范意义?
那就是,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尊重医生,医生的权利同样需要得到彰显和保护。
司法判决的价值,不仅在于定纷止争,更在于通过个案确立规则,引导社会向善而行。
信任是最好的药。医患双方最重要的就是信任。
你去看病,拿个手机对着医生拍,就是不信任医生。既然不信任,就不要去医院看病。你把生死交给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潜意识里就已经为打官司做好准备,居心叵测。
你拿着手机对着医生拍,医生还怎么安心静心看病?你是来看病的,还是来取证的?这不是拿生命健康当儿戏?
医患沟通,必须都觉得自己是安全的,才愿意彼此深度交流。
说真话,老叶我挺佩服这个拒诊医生的。因为我也遇到过类似家属,但是我就没有硬刚到底。
有一次给患者做胸腔穿刺,刚让患者摆好位置,暴露好皮肤,还在消毒。旁边一个患者家属,便拿起手机拍了起来。我不让他拍,他就不乐意了,说是拍给家里没来的人看,没别的意思。
那时我年轻气盛,说拍给谁看都不行,你要拍那我就不做了。
这下激怒了他。破口大骂我没医德、没素质。还说非要去院长那里投诉不可。并且威胁我说,今天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敢不做试试看。
我一下怂了,就说,我可以做,但是请你到外面去,因为你影响到我了。
他还在那里骂,我就站在那里不动,僵持了一会儿,他被别的家属拉出病房了。
一直认为,医生就像是司机,患者好比是乘客,治病的过程如同是赶路,急病就是像赶飞机赶火车一样要限时赶到的路,慢病就是比较不急的行程,越凶险的疾病路上的路况就越差。如果说肺炎肝炎肾炎这种是堵车的话,那么肿瘤就是在海拔4000米的悬崖道路上行车,心梗脑梗和重型外伤,就像在不到两米宽的单行线上面,对着逆行开远光的泥石车,还要带人卡点赶到机场。
所以,如果治病是行程,健康是终点,那么风险和意外,就是这一路上可能遇到的交通事故。
乘客希望平安及时抵达,司机其实也一样,当一个病人被交到一个医生手上的时候,没有人比这个医生更希望病情能够得到控制,因为医生和患者是在一辆车、一条船上的,如果乘客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没有司机能够平平安安全身而退。
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其实不光是医患之间,大到法律、财务、公司管理,小到家庭、办公室和任何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都一样。你想让人替你努力拼命,需要展现的是信任和诚意,嘴上让人加油拼命,却或明或暗搞一些小聪明,可别人是傻子吗?
最后老叶想说的是,这些年年的一些新闻事件,已经很大程度说明视频录音并不代表事实真相,你能不能保证录音录像,不会被后期加工或者断章取义?张文宏说句肉蛋奶就被人骂上热搜,大家还记得吗?
所以,录音录像并不会给病人带来什么好处,医生面对镜头的诊疗过程会更加模式化,保护化。
医客说
疾病面前,医患互相尊重,互相信任,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责编】医客君
【文章来源】老叶说医,作者叶正松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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