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温州街(烟台市中英文学校门口路段)不礼让行人抓拍
上述设备将自2025年9月19日起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11日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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