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用阳泉_信用动态市内】
为推动社会救助领域诚信建设,有效防范救助对象的失信行为,我市实行社会救助个人承诺制并强化失信监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有效确保救助资源精准惠及真正需要的群体。
一是筑牢诚信基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如实填报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自愿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履行授权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这些规定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承诺内容,强调了申请人如实提供真实资料的责任。
二是强化信息核对。依托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公安、公积金、人社等多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车辆、不动产、公积金、养老、失业等数据进行比对。坚持对新申请救助的对象实行“逢进必核”,对已享受救助的对象家庭实行定期核查,及时掌握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强化失信震慑。《阳泉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中,申请人和低保对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物资的,应当立即停保,并追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物资;未追回的,不再受理其相关社会救助申请,且依法依规给予联合惩戒。此规定通过明确失信代价,有效震慑潜在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救助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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