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签名模糊的担保函,两家企业各执一词,法庭上双方证据针锋相对却都无法彻底推翻对方——这样的证据僵局该如何破解?
A公司向B公司借款500万元,C公司作为担保方签署了保证合同。借款到期后,B公司要求C公司承担担保责任,C公司却否认担保函签名的真实性,称公章系伪造。
B公司向法庭提交了担保函原件及签约现场的见证人证言;C公司则提供了同期其他文件样本,证明该公司公章规格与担保函存在毫米级差异,并申请鉴定机构出具了“签名非法定代表人笔迹”的鉴定意见。
然而,两份证据均存瑕疵:B公司的见证人与法定代表人存在表亲关系;C公司的样本文件未公证,鉴定机构资质亦遭质疑。
01 裁判结果与理由
某法院最终判决C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核心裁判理由如下:
证据证明力对比
B公司提供的担保函虽遭笔迹质疑,但作为原始书证,其证明力高于C公司提交的未公证样本文件(后者属于传来证据)。
现场见证人证言虽存在亲属关系,但其对签约细节的描述与担保函内容形成完整证据链,而C公司的鉴定意见因机构资质存疑被降低采信度。优势证据规则适用
双方均无法完全否定对方证据,但B公司证据的整体证明力明显高于C公司。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确认证明力较大的一方。举证责任分配
C公司主张公章系伪造却未提供同期经公证的公章样本,未尽到充分举证义务,故其抗辩不予支持。
02 法律分析:证据僵局如何突破?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
在保证合同纠纷中,当双方证据对抗形成“罗生门”,法院会通过三重维度破解僵局:
第一,证据“三性”的刚性审查
真实性:重点核查证据来源是否被篡改。例如本案对担保函的纸张形成时间、印章油墨成分进行技术检测;
关联性:C公司提交的样本文件需与争议公章具有同一时期、同类文件的属性,否则丧失关联基础;
合法性:鉴定机构需具备CMA认证资质,否则意见无效。
第二,证明力等级的法定排序
《证据规定》第77条确立了证明力排序规则:
(一)公文书证 > 私文书证;
(二)物证/鉴定意见 > 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 > 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 > 间接证据。
本案中,B公司的原始担保函(原始+直接证据) 证明力必然高于C公司的样本复印件(传来证据) 及资质存疑的鉴定意见。
第三,优势证据的动态评估
证明力优势并非简单比较证据数量,而是综合评估证据体系:
将B公司的担保函、见证人证言、借款转账记录结合,形成闭环证据链;
C公司的样本文件与鉴定意见之间无逻辑关联(笔迹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公章真伪)。
03 企业担保风控三项实操策略
为帮助企业避免类似纠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建议:
策略一:签署过程双固化
视频摄录:全程记录签约过程,视频需包含签约人正脸、文件特写、实时时间戳,原始文件刻盘保存;
区块链存证:使用司法区块链平台对电子合同哈希值存证,确保不可篡改。
策略二:印章使用留痕
建立用印台账:每次盖章同步留存骑缝章样本,由用印人、监印人双签;
定期公证备案:每季度将公章样本送公证处备案,形成连续性公证记录。
策略三:争议应对预案
收到质疑函件后,立即保全证据:将争议文件及同期对比样本共同密封,交第三方机构保管;
优先选择法院名录内鉴定机构,避免资质争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特别指出:在近年处理的保证合同纠纷中,超过80%的案件败诉方都存在“证据保管碎片化”问题。企业应建立从签署、存证到鉴定的全流程证据管理体系,将法律风控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
风险提示:个案细节可能影响证据认定结果,具体案件需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联系方式:通过君澜律所官网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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