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今日头条红星新闻中刷到一则消息——《浙江一男子喝酒后“智驾”回家,爱车将他送到了交警面前》。大意是:8月22日凌晨,交警在海宁市区海昌南路开展“夏季行动”查酒驾整治,有一辆黑色轿车停车时,车辆仍然缓慢往前开,没有及时停靠,交警迅速上前拦停。发现驾驶座上的男子系着安全带,竟然架起脚在呼呼大睡,而车辆正处于“辅助驾驶”模式。交警将驾驶员叫醒后,打开车窗,车内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酒味,经抽血检验,倪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遂被刑拘,并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网友炸开了锅,327条评论中,值得品味的有:
他没开车啊!
如果他坐在副驾、后排算什么呢?
智驾合法吗?
甚至有人调侃要去买同款车。
此案不仅引发了公众对智能驾驶技术的热议,更凸显了现有法律体系与汽车智能化快速发展之间的张力。
智能驾驶不等于免责金牌
“他没开车啊!为什么还是算酒驾?”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正如多个案例所示,即便驾驶员在使用辅助驾驶系统,如倪某某在醉酒状态下启动车辆并让其行驶,根据现行法律,这种行为依然构成酒后驾驶。驾驶不仅仅局限于手动操作方向盘,而是指对车辆运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技术进步不应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如果他坐在副驾或后排位置呢?”当前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技术实现的角度来看,驾驶员都必须位于主驾位,并且对车辆的安全负责。即使车辆具备高级别的自动驾驶能力(如L4或L5),也需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允许无人驾驶。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试图通过换座位来规避责任是不可行的,特别是在自动驾驶汽车领域,责任主体的界定与车辆的自动化级别密切相关。
驾驶辅助系统≠完全自动驾驶
值得注意的是,市面上所有面向个人销售的车辆所配备的智能驾驶功能均属于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这意味着驾驶员必须持续监控环境,随时准备接管。任何将辅助驾驶与完全自动驾驶混为一谈的想法都是错误的。车企也在用户手册中明确指出,本系统不能替代驾驶员,禁止在醉酒、困倦、分心状态下使用。因此,倪某某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安全的重大威胁。
法律与技术共同进步的重要性
面对此类案件,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既能够适应技术发展又不失公平正义的法治体系。一方面,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立法机构应加快制定专门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法律法规,明确从基础通用标准到技术应用标准,以及数据安全、道路测试、系统安全等各方面的责任划分。另一方面,执法部门需要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智能驾驶技术的认知水平,确保能够准确判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同时,公众教育也不容忽视。我们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智能驾驶技术的原理及其局限性,纠正“辅助驾驶即自动驾驶”的错误认知。唯有如此,方能真正避免类似案例的重演,切实保障每一位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倪某某案件,凸显了法律的基本原则:个人行为的后果应由个人承担。无论技术多么先进,都无法改变这一原则——谁启动风险,谁承担责任;谁掌控车辆,谁负责安全。智能驾驶技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驾驶员的双手,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替代驾驶员的责任。智能驾驶绝非“替驾”,更不能成为“免罪符”。在享受科技成果带来的便利时,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毕竟,技术进步的初衷在于更好地服务人类社会,而非沦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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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杨旭 律师
盈科成都高级合伙人
仲裁员、调解员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再审、二审。
编/辑/ 杨茹兰
责/编/ 吕彦蓉
审/核/ 谢丝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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