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在做之前就知道成败,这才是本事:任正非就有这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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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在做之前就知道这个事能不能成功,这样有什么好处呢?

比如你带兵打仗,在朝着一个城市进攻的时候你就意识到这次进攻是错误的,那就等于节约了力气、弹药和资源,特别重要的是减少了士兵的牺牲。

所以,一将无能累死千军,我对此有刻骨铭心的感受,我有个长辈就是因为在必败的进攻战中牺牲的。

后来我创业开公司,就经常体会到先见之明的重要性。

毕竟你的资源非常有限,一件事做不成,两件事做不成,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一件事在做之前就知道成败,这才是本事:任正非就有这样的能力!

举个例子。

在华为创业早期,公司一直做模拟机,郑宝用等人都是搞模拟交换技术,而数字交换技术已经有成为潮流的趋势了,这时候公司如果没有人做数字交换机,那局面就糟糕了。

市场人员经常跟客户接触,他们从客户那里得到的反馈就是数字机好卖,于是找到任正非要求上数字机,而在公司里主要是曹贻安主张做数字机,他一开始进公司就是为了数字机。

于是任正非给他钱,给他权,还给了他一个“小特区”,让他放手大胆去做。

扪心自问,如果换成我的话可能就不敢这么“用人不疑”,曹贻安学历不高,他是北京邮电大学的函授生,而郑宝用有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的硕士学位,如果不是入职华为,郑宝用博士学位也拿到了。

但任正非就是认为曹贻安合适,曹贻安懂通信,实践能力强,自学成才,他相信曹贻安能够把数字机做成功。当时公司资源有限,他愿意承担失败的风险全力支持曹贻安,而曹贻安团队最终是成功搞出了数字机,这就说明任正非有知人之明,这就叫老板的本事。



张五常为什么评价任正非是天才?

“(华为请了很多国内外人才)我给你这么多钱,你请人回来,你怎么组合,怎么安排,这是很难的。他公司的制度就是美国会计师行、律师行的合伙人制度。一个研发制造商采用会计、律师行的合伙制,华为可能是天下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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