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签了合同对方却耍赖“不履行”,只能干着急吗?长葛本地朋友遇到这类糟心事怎么办?原来,《民法典》赋予了我们这些关键权利!如何及时止损、争取权益?陈晓峰律师结合本地真实案例,为您揭示实用维权三步法!
文章正文
(一)客户心声:不履行的痛,我懂!
在律所接待长葛的乡亲们,经常听到这样的烦恼:“陈律师,合同签得好好的,钱付了一部分(或者货交了一部分),对方突然就不吭声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活也不干了/货也不发了/钱也不给了,这可咋办?” 这种无力感我感同身受。就在上周,我还接待了一位从老城镇来的李大哥,他与邻村王某签订了一份农用机械购置合同,定金付了,到了约定交付的日子,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干脆躲了起来。李大哥心急如焚,眼看着春耕要耽误。这种“不履行”行为,实质上就是违反合同约定,打破了交易中应有的信任基础,不仅给当事人带来直接经济损失,更带来巨大的精神困扰和心理压力。法律绝不容忍这种肆意妄为。
每每遇到这样的案例,我内心的责任感便油然而生。多年的执业经验告诉我,第一时间采取正确行动是挽回损失的关键。单纯的催促和抱怨解决不了问题,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用专业的方法去应对。尤其是我们长葛本地做生意的朋友,许多基于熟人关系,觉得“抹不开面子”或者“等一等看”,殊不知时间拖得越久,对方的财产转移风险越高,证据灭失的可能性也越大。维权的黄金期,容不得犹豫。
(二)法律视角:不履行的代价,违约方能承受?
我国《民法典》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着明确且严厉的规定。简单来说,当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时,即构成根本违约(《民法典》第563条)。此时,守约方拥有法定的选择权:首先,也是实践中运用最多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对方需要返还已收取的款项或财物,如果该返还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其次,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这在特定标的物(比如定制产品、特定房产)交易中非常重要。第三,无论是否解除合同,守约方都有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权利,这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可获得的利益(预期利益)。
在实践中,对于长葛及周边区域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这些法律规定都是我们维权最坚实的后盾。例如前面提到的李大哥案,对方收受定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交付设备,且无法联系,已经清晰地构成了根本违约。我们及时指导李大哥固定了微信沟通记录、定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等关键证据。基于此,我们果断选择了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李大哥为购买替代设备而产生的合理差价损失。法律不是虚的,它会精准地在守约方和违约方之间进行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僵局”的情形在《民法典》第580条也有特殊处理,但这通常适用于非金钱债务履行困难且不适合强制履行的情形。对于纯粹故意不履行的“老赖”行为,法律倾向于保护守约方的解除权和要求赔偿的权利。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违约方继续拖延合同义务。
(三)实战指南:遭遇不履行,这三步必须走!
结合多年在长葛和全国各地办案的经验,我总结出面对“不履行”行为最核心的三步行动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清晰的指引:
第一步:证据固定是根基。当对方出现不履行迹象(如明确拒绝、失联、一再拖延超出合理期限)时,首要任务就是保留一切可能的证据。这包括:签订的书面合同原件;支付款项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条、发票);交付货物的交接单或运输凭证;与对方沟通的所有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要合法取得);催告对方履行的书面通知或律师函(务必通过有效方式送达并保留回执)。对于微信记录,最好使用“腾讯电子签”的小程序进行存证或者到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在信息时代,电子证据往往是最直接有效的。
第二步:积极沟通探明缘由(视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和不破坏证据链的前提下,可以尝试最后一次有效沟通。目的有二:一是进一步确认对方“不履行”的态度和原因(是暂时困难?还是想毁约?),为自己下一步行动提供判断依据;二是看是否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比如减少金额、延长期限、更换履行方式等),若能达成和解协议并继续履行,往往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这个过程同样要保留记录!但切记,沟通不是无限度的等待,对于明显是恶意违约或已经失联的情况,应果断放弃无谓沟通,直接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专业路径快速维权。当沟通无效或对方明确拒绝履行时,必须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律师会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已掌握的证据、对方履行能力状况以及您的核心诉求(是要东西还是要钱?要多少?是否想结束合同关系?),综合判断最适合的维权策略:是发催告函施压?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是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如果合同有约定)?还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具体请求可能是要求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返还财物/款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一项或多项。时间和效率在此刻无比重要,拖延意味着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增加,自身诉讼成本(如律师费、保全费等)也可能因为迟延履行而由您最终承担。专业律师介入,不仅能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引,更能利用专业资源和经验,确保您在诉讼/仲裁中占据有利地位。
(四)风险防范:签约前就把不履行的“门”关紧
与其事后费力维权,不如在合同签订之初就筑好“防火墙”。给长葛本地乡亲们几点实用建议:
在签署重要合同(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大)前,务必认真审查合同条款。重点看:交易主体是否真实有效?对方是否有相应的资质或履行能力?(如有必要,可要求提供资产证明或进行简单的背景调查);履行方式、时间、地点是否明确清晰?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具体可行?(建议明确每日违约金计算标准或一次性违约金数额,这比模糊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更有威慑力);争议解决方式(诉讼还是仲裁?约定在长葛或许昌本地法院管辖对您更便利)是否合理?担保措施是关键。如果交易标的额较大或对方信用状况不明,强烈建议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保证人连带责任担保,或抵押、质押等财产担保)。有了担保,对方违约的代价会大大增加,您实现债权的保障也更充分。对于付款环节,建议采取分期支付或保留尾款的方式,在对方完成主要义务前,尽量少付款项。定金条款要慎用,要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并且知道定金罚则(《民法典》第587条)。
即使有完备的合同,交易过程中也要保持关注。如发现对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经营异常、频繁变更地址或法定代表人、涉及其他诉讼纠纷等“危险信号”,应提高警惕,必要时及时行使法律赋予的“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527条、第528条),中止己方后续的履行义务,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作出明确说明。防范意识,永远是避免“不履行”带来损失的第一道防线。
(结语)法律在身边,维权需及时
“不履行”是商业交易和日常合同中常见的痛点,但并非无解的难题。清晰认识法律赋予的权利,掌握必要的行动策略,并在关键环节借助专业力量,是有效应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核心所在。在长葛本地或者外地遇到类似困扰,不必惊慌焦虑。如果您正面临合同对方不履行的困境,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建议尽早联系专业律师进行个案咨询。抓住维权时机,收集关键证据,才能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或实现合同目的。本人深耕法律实务多年,处理过大量此类纠纷,深知本地企业及群众的实际需求。遇到法律难题,可随时咨询陈晓峰律师,联系电话。法律服务,旨在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助您跨越“不履行”的障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