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撞了人该如何做...
选择看不见?赶紧走?
第一时间要做的应该是
查看情况、救助、报警
而有的人却选择了
“逃”
2025年9月10日6时许
达州市宣汉县公安局
接到报警称
在蒲江街道巴人大道路段
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
将一过马路的行人撞倒
致其身体多处骨折
事发后肇事者驾车沿巴人大道
往石岭大道方向逃离
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第一时间救治伤者
随后分为两组展开工作
一组细致勘查、固定证据
另一组开展周边走访、调取监控
经逐帧分析、精准筛查
锁定逃逸车辆驾驶员刘某东
并于当日下午将其抓获
经了解
刘某东因
着急送孙子上学
撞人后
竟不管不顾逃离现场
目前
刘某东对其交通肇事逃逸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罪】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论什么原因
事故发生后“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肇事逃逸必追责!!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报警
救助伤者 保护现场
才是正确的选择!
看完记得转发扩散让更多的小伙伴们知道!
来源宣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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